廣寧省下龍市人民法院11月4日開庭審理一起以網絡直播“切石尋寶”為幌子的詐騙案,36名被告被控犯有詐騙侵佔財產罪。據廣寧省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該案由一名中國籍人員組織,自2024年8月起在芒街市邊境地區招募越南人,使用通行證出境至中國廣西東興市,在多個租用地點設立Facebook直播室,安排食宿並分工實施詐騙。

起訴書稱,直播通過“翡翠天寶”“石來運轉”“原石”“幸運石”等系列粉絲專頁進行,內容主要是介紹購買石頭或出資購買“石料份額”,隨後切石尋找玉石,並宣稱可獲高達數億越南盾的回報。直播中,鏡頭只拍攝主持人的手臂和石頭,團伙使用虛假Facebook賬號不斷評論,確認已付款、已中獎或已收到錢款,營造熱鬧氣氛吸引觀眾參與。

根據起訴書描述的作案手法,參與者需轉賬定金購買一塊或多塊石頭,或購買一塊石頭的部分份額,金額從數萬至數千萬越南盾不等。對於小額款項,團伙會退還定金以建立信任,或承諾在參與者繼續參與後續環節後付款。當參與者轉賬大額款項時,團伙便通知石頭中沒有玉石,從而侵佔錢款,或製造“切中珍貴玉石”的情形,繼續要求轉賬。

為讓參與者相信獎金已支付,團伙使用偽造轉賬交易的應用程序,將圖片上傳至直播。隨後客服人員聯繫被通知中獎者,要求繳納獎金價值1%至10%的“稅”“獎金費”“換匯費”。當受害者轉賬後,團伙繼續以語法錯誤、轉賬內容缺失、需核實大額款項或製作來源證明等理由要求追加付款。直到參與者不再轉賬或發現被騙,團伙便切斷聯繫。

起訴書指出,被告明知石頭中沒有玉石、參與者無法如廣告所稱中獎,仍參與以獲取工資和利潤。對武文海(Vũ Văn Hải)提交的三塊石頭的鑑定結論確定,一塊為表面染藍後塗黑漆的白色大理石,另兩塊為白色大理石,一端拼接經顏色處理的石英岩,染藍並塗黑漆。

據起訴書,陳氏枝(Trần Thị Chi,1989年生,住芒街2坊)、武文海(Vũ Văn Hải,1995年生,住芒街3坊)和楊文景(Dương Văn Cảnh,1982年生,住芒街1坊,均屬廣寧省)最初受僱參與。至2024年11月中旬左右,三人受中國籍人員Yu Dong和Xiao Hoáng邀約出資共同實施詐騙。參與期間,陳氏枝被控與同案犯侵佔逾2064億越南盾,獲利1.67億越南盾;武文海與同案犯侵佔逾1719億越南盾,獲利1.1億越南盾;楊文景與同案犯侵佔逾732億越南盾,獲利6300萬越南盾。

其他被告按分工參與,在各桌和直播室之間輪換,多數約定固定月薪4000至7000元人民幣,另按侵佔金額獲1%至3%的提成,視工作時間而定。檢方指控該團伙通過25個銀行賬戶接收的114253筆轉賬,共侵佔約3.2萬名受害者逾2639億越南盾。收款後,團伙繼續通過多個賬戶轉移資金。

對於中國籍頭目、管理人員、直接參與者和相關個人,調查機關尚未查明或尚無足夠依據證明犯罪行為,已拆分案件繼續調查處理。法院開庭後尚未公佈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