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一名男子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逮捕令将其临时羁押,以调查其持刀致两人受伤的行为。警方通报称,该男子被控“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第134条。

被起诉者为范文西,1975年出生,居住在西宁省盛化乡盛安邑。案卷显示,事发前他在盛安邑一处土坡区域饮酒,随后两名男子前来见面,双方发生争吵,其中两人动手殴打范文西。范文西随即使用随身裤袋中的一把泰式刀具刺伤两人。

两名伤者后被送往医疗机构急救。警方经核实、收集材料证据并录取相关人员口供,认定范文西实施了持刀伤人行为。范文西在公安机关承认了自身行为,并称起因是双方此前的矛盾。

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一名伤者伤情比例为27%,另一名伤者为1%。警方表示,已根据收集到的材料与证据作出起诉和羁押决定,案件仍在依法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