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于11月18日重新开庭审理黎清坦及CT6建兴项目欺诈案,预计审理至11月30日。审判庭由3名成员组成,河内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刘玉景(Lưu Ngọc Cảnh)法官担任审判长,河内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监督一审。

黎清坦被控犯有《刑法》第198条第2款d项规定的“欺骗客户”罪。另有5名被告被控“缺乏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包括建兴坊(旧属河东郡)人民委员会前主席杜文兴(Đỗ Văn Hưng)、前副主席阮维苑(Nguyễn Duy Uyển)和裴文鹏(Bùi Văn Bằng),以及河东郡建设监察前副监察长阮文南(Nguyễn Văn Năm)和杨登军(Vương Đăng Quân)。原河东郡建设监察干部梅光平(Mai Quang B)已于2024年11月23日去世,调查机关已对其作出终止调查决定。

起诉材料显示,2010年10月起,时任Bemes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黎清坦指示在河内建兴坊建设CT6建兴项目,严重违反原河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1/500详细建设规划。项目于2012年11月完工,2013年1月交付居民入住。黎清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高层建筑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筑高度、改变使用功能,并增建规划外的CT6C栋;低层住宅则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和低层住宅数量,违反道路红线。

自2011年3月起,黎清坦在项目存在严重规划违规的情况下,虚假宣传项目法律地位,称“项目已获批准,公寓设计和工程设计符合建设规定,售价已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使客户相信并购买房屋。起诉材料认定,黎清坦在未获国家承认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红簿)的情况下向488名客户出售488套公寓,非法获利逾4810亿越南盾,给488名客户造成严重损失,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逾560亿越南盾。

检方认为,建兴坊人民委员会各时期前副主席及河东郡建设监察前干部未依法进行监察、检查,未发现并制止CT6建兴项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造成逾4810亿越南盾损失。2023年8月开庭后,审判庭认为部分问题无法在法庭上查清,决定退回案卷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结果认定黎清坦非法获利逾4960亿越南盾,两份资产估价结论确定CT6建兴项目519套公寓总价值逾5480亿越南盾。

2024年2月22日,Bemes公司向河内市公安局调查机关发文,称已主动与部分受害人协商并回购CT6项目39套公寓,请求记录该情况以扣减黎清坦及Bemes公司的民事部分。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与Bemes公司代表沟通并收集39份清算合同确认上述事实,作为河内市人民法院扣减民事部分的依据。对于尚未被认定为受害人的客户,审判庭建议联系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