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学技术部发布第63/2026/TT-BKHCN号通知,公布禁止进口的二手数字产品清单,其中包括智能手机、电脑、相机以及多种电子零部件。该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此前的第11/2018/TT-BTTTT号通知。
胡志明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阮文维向民智报表示,第63号通知规定的是禁止进口的二手数字产品清单,并不直接禁止在越南国内市场买卖、交换合法流通的旧设备。因此,目前经营旧手机的店铺在通知生效后并非必须停业。
阮文维指出,被列入禁止进口清单的产品并非到2027年1月1日才开始受到管控。此前第11/2018/TT-BTTTT号通知已规定禁止进口多种旧手机、电脑和零部件,经营者不应把2027年之前这段时间理解为可以加量进口原本已属禁止范围商品的机会。
对于库存商品,阮文维建议经营者重点证明产品来源和合法性。例如向国内居民收购旧手机时,应立收据或买卖合同,记录卖方信息、设备特征以及IMEI或序列号,以便需要时核对。他还建议优先选择有营业执照、地址明确、能提供合法发票和凭证的供应商。
针对以随身携带方式从境外带回旧设备再转售的做法,阮文维表示需区分个人自用与以商业为目的跨境携带货物,后者须遵守海关申报、货物管理和纳税等规定。他称,以经营为目的携带货物过境却不申报、逃税或进口禁止清单商品,可能构成违法;对来源不明的商品,职能部门可依相关法规处以行政处罚,情节足以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