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就国会代表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意见作出吸收与说明报告,内容涉及公务员岗位编制、职位设置和工资待遇。报告称,各部委、省级人民委员会须最迟在2026年7月1日前指导落实并颁布决定,批准管辖范围内机关和组织的公务员职位设置;截至目前,各部委、机关和省市基本已完成审批。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位设置,政府规定各部委和地方最迟须在2027年7月1日前颁布决定,批准所属公立事业单位的人员职位设置。在有权机关尚未按新规颁布批准决定期间,此前已颁布的职位设置决定继续适用于人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政府表示,各部委、省级和乡级事业单位正按第232/2026号法令开展职位确定工作,各部委和省市也在按政治局结论和中央组织部指导进行审查完善,并须在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

编制方面,政府通报称,政治局已于2026年6月2日颁布第185号决定,向各省市下达2026年编制;中央组织部已就各地方编制颁布决定,地方有权机关据此向管辖范围内各机关、组织和单位下达编制。对于各部委和部级机关的编制,政治局颁布了第191号决定,政府党委常委会据此颁布第420号决定,规定各部委、部级机关、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和政府党委机关至2026年底的编制;内政部长已签署颁布15项决定,按政府党委常委会所交任务向各部委和部级机关下达至2026年底的编制。

关于2027年至2031年阶段的编制,政府表示已指示内政部配合中央组织部,按中央组织部指导审查完善职位设置、确定人力需求并制定政治系统编制方案。预计中央组织部将在2026年第四季度向政治局报告2027年至2031年阶段政治系统编制方案。

工资与津贴方面,政府称落实政治局和书记处在第174号、第186号和第206号结论中交办的任务,政府已颁布3项法令,内政部长颁布3项通知,以及时落实机构调整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后针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和武装力量的部分津贴种类,从而改善上述人员的生活。政府还表示,已指示内政部配合有关部门按越共十四大决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工资政策建议,报有权机关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