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议会通过一项决议,针对包括万盛发集团(Mường Thanh)旗下12个项目在内的土地与建设秩序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安排。决议明确,合法购买或受让公寓、住房且对违规行为无过错的购房者,不承担开发商整改违规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这一条款被当地居民和专家视为对购房者权益的直接保护。

决议第3条第5款规定,无过错购房者不必承担开发商纠正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害;对被迫搬迁者的补偿、安置义务,优先于开发商上缴非法所得和履行土地财政义务。第10条进一步规定,需搬迁情形下的补偿按补偿决定作出时的市场价格、由估价委员会确定;符合社会住房购买条件者,可优先购买或租购社会住房而无需抽签。对于无需搬迁的住户,决议重申购房者不必缴纳开发商整改后果产生的费用。

越南城市发展规划协会副主席、建筑师陶玉严(Đào Ngọc Nghiêm)评价称,该规定对保护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民众购买商品房时通常依据开发商公布的信息,未必有条件核查项目是否按获批规划实施,因此应明确开发商责任,不能让无过错购房者承担企业违规的后果。他还提出,为搬迁居民安排新住处时,除补偿政策外,还需考虑生活条件、子女上学以及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可及性。

居住在CT6C楼30层的居民武光寿(Vũ Quang Thọ)表示,居民对市政府的决策感到高兴并抱有信心。他认为,解决12个项目的遗留问题有助于稳定近2万户家庭的生活,避免社会资产浪费。他希望符合条件的住户能继续居住并尽早获发证件,同时要求市政府为必须搬迁的住户制定切实的支持方案,包括无需抽签购买社会住房。

决议第4条第3款列出高层建筑的处理考量标准,包括工程是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承重安全与消防救难要求、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以及拆除违规部分时的安全条件。陶玉严建议成立由工程师、科学家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逐个项目评估结构、安全、景观和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处理方案应依据各工程实际情况,而非仅因存在违规就决定拆除。越南建筑师协会办公室主任、建筑师范清松(Phạm Thanh Tùng)则建议成立跨部门检查组,纳入经济、建筑、工程结构、法律和消防专家,查明每个项目的违规程度、整改可能性及相关方责任。

陶玉严还提出,除处理项目本身外,应审查开发商及管理机构在项目实施、检查和监督过程中的责任;在向地方政府下放更多权限时,需确保基层建设秩序检查与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