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音乐人东天德(Đông Thiên Đức)就其创作的一首歌曲同时授权给两名歌手一事公开道歉。他称事件源于合同期限管理上的疏漏,在旧合同尚未到期时又与另一名歌手签约。此前,两名歌手各自以不同歌名发行同一首作品,并都对外称拥有独家使用权。
争议歌曲由阮乔莺(Nguyễn Kiều Oanh)以《Có phải em đâu》为名演唱,由乔莺所属公司投资发行。该公司表示,其与东天德所代表的公司于2026年5月6日签订独家使用合同,期限三年。此后,乔莺方面从歌手鸢庄(Uyên Trang)处得知,同一作品早在2023年11月6日已由东天德授权给鸢庄,歌名为《Nếu như duyên mình sai》。乔莺方面称,鸢庄一方认定该合同要到今年11月6日才到期。
乔莺的代理人芳英(Phương Anh)表示,公司此前未收到有关这笔交易的任何信息,曾发邮件要求东天德作出说明,但收到的回复被认为不够充分,未能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因此决定在官方粉丝页公开此事。东天德10月21日回应《青年报》时,还曾指乔莺一方借媒体和社交网络制造话题、为新歌宣传,并称自己只想上法庭解决,认为法律会在他有错时予以惩戒、在他无错时予以保护。
在沉默一段时间后,东天德在其个人页面发文,承认是合同期限管理出错,导致在旧合同还剩几个月时又向阮乔莺签发了授权合同。他向乔莺致歉,称知道对方过去一个月承受了不少委屈,并承诺在接下来的项目中单独赠予她一首歌。对鸢庄,他表示已多次道歉,双方目前已经解决完毕。
芳英向《青年报》表示,双方目前仍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处理相关事宜。她说,因为东天德表示会公开发文道歉,乔莺一方同意与其按内部方案解决,公司稍后也将向媒体发布正式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