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音樂人東天德(Đông Thiên Đức)就其創作的一首歌曲同時授權給兩名歌手一事公開道歉。他稱事件源於合同期限管理上的疏漏,在舊合同尚未到期時又與另一名歌手簽約。此前,兩名歌手各自以不同歌名發行同一首作品,並都對外稱擁有獨家使用權。

爭議歌曲由阮喬鶯(Nguyễn Kiều Oanh)以《Có phải em đâu》為名演唱,由喬鶯所屬公司投資發行。該公司表示,其與東天德所代表的公司於2026年5月6日簽訂獨家使用合同,期限三年。此後,喬鶯方面從歌手鳶莊(Uyên Trang)處得知,同一作品早在2023年11月6日已由東天德授權給鳶莊,歌名為《Nếu như duyên mình sai》。喬鶯方面稱,鳶莊一方認定該合同要到今年11月6日才到期。

喬鶯的代理人芳英(Phương Anh)表示,公司此前未收到有關這筆交易的任何信息,曾發郵件要求東天德作出說明,但收到的回覆被認為不夠充分,未能澄清所提出的問題,公司因此決定在官方粉絲頁公開此事。東天德10月21日回應《青年報》時,還曾指喬鶯一方借媒體和社交網絡製造話題、為新歌宣傳,並稱自己只想上法庭解決,認為法律會在他有錯時予以懲戒、在他無錯時予以保護。

在沉默一段時間後,東天德在其個人頁面發文,承認是合同期限管理出錯,導致在舊合同還剩幾個月時又向阮喬鶯簽發了授權合同。他向喬鶯致歉,稱知道對方過去一個月承受了不少委屈,並承諾在接下來的項目中單獨贈予她一首歌。對鳶莊,他表示已多次道歉,雙方目前已經解決完畢。

芳英向《青年報》表示,雙方目前仍通過電子郵件溝通處理相關事宜。她說,因為東天德表示會公開發文道歉,喬鶯一方同意與其按內部方案解決,公司稍後也將向媒體發佈正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