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从2027年起实施新的国家多维贫困标准。据越南电视台报道,农村地区用于认定贫困户的收入上限由每人每月150万越南盾提高至220万越南盾,城市地区由200万越南盾提高至280万越南盾。新标准同时更全面地评估基本社会服务可及性。

除收入外,新标准还考察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信息、生活用水和环境卫生等基本社会服务指标的短缺情况。按新规定,一户被认定为贫困户,须人均收入不超过规定上限,且在上述基本社会服务指标中短缺三项及以上。

报道称,按新标准复查后,多地贫困户和近贫户数量上升。老街省兴庆乡河贵大一家此前已脱贫,复查后重新被列为贫困户,人均月收入约180万越南盾,住房也已破旧。兴庆乡洪卡村原有2户贫困户和8户近贫户,复查后分别增至21户和17户;清化省田光乡上进村的贫困户和近贫户数量也比此前阶段增加。

报道指出,复查结果使地方政府能够掌握各户的具体短缺情况,据此制定贴近实际需求的帮扶方案。报道同时提出,提高贫困标准对基层减贫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除即时救助外,还需重视创造生计、帮助民众获得稳定就业和收入,并逐步改善住房、医疗、教育及基本服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