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一名妇女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大门,她只想找一辆车回家。但她得到的却是辱骂,行李箱在街上被砸碎,只因为她拒绝上了一名似乎醉酒司机的车。
事件被录像并传播,公安机关于当天介入。但值得深思的问题在于逮捕背后。为什么职能部门对一起物质损失仅为行李箱损坏的事件处理得如此严厉?
答案在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本质。2015年刑法第318条不保护行李箱。该法律保护公共空间的稳定、安全状态,每个公民有权在那里行走、生活,而不必担心无故受到侵犯。
更广泛地看,上述事件并非孤立案例。
根据胡志明市公安的统计,仅在2026年丙午春节9天假期期间,该市发生了12起故意伤害案和5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值得注意的是,100%的案件已被侦破,32名嫌疑人被逮捕,其中12人直接涉及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这些事件的共同点都源于生活中的小矛盾、交通碰撞或聚会、饮酒时的爆发。
100%的侦破率不仅是成绩。这是一个明确的信息,即公共场所的流氓行为,即使源于一时的愤怒,也已触及法律体系和职能部门不能忽视的底线。
胡志明市公安已确认,具有流氓性质、藐视法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被发现并严厉处理,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在胡志明市正努力成为文明、现代城市的背景下,这一信息需要更广泛传播。
但严厉处理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或许同样重要的是,为什么许多人明知后果仍采取流氓行为?
大多数事件显示,直接原因是情绪失控。路上的轻微碰撞、被拒绝的乘车请求、一句不合意的话……仅此就足以让一些人从恼怒转向暴力。
他们不考虑法律后果,不考虑自己的行为正被摄像头记录,更不考虑他们给周围人带来的不安感。
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部分民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有限。不少人在面对职能部门时才真正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而那时,付出的代价不仅是罚款或监禁,还有个人和家庭的荣誉、工作和未来。
法律知识的缺乏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因此,除了公正处理外,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需要更实质性地投入。
不应仅停留在口号或文件上,而必须深入到每个居民社区、每个自由劳动群体、每个信息传播最快的社交媒体平台。
为了让每个公民安心步入公共空间而不必担心,既需要法律的有力之手,也需要每个人为自己建立的意识基础。
法律可以威慑,但只有行为文化才能创造持久的安全。公共空间属于所有人,没有人有权将其变为发泄个人愤怒的地方。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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