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林县(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以前指导文件,民众被阻止办理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的情况已得到解决、收回,但现在又“重演”。
甘林乡“重演”停止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原因
这影响到甘林县旧有全部4个乡、镇以及7个乡部分地区的许多居民、合法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这些地区现已合并为甘林乡。
2025年10月,甘林乡经济室报告,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上述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流程的执行时间为8天。
经核查,有家庭、个人自2025年9月起提交的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档案,但甘林乡人民委员会仍未颁布允许民众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决定,也未反馈延迟原因,导致相关家庭受影响、反映。
同时遵守2024年《土地法》及相关现行法律规定,全国许多其他地方以及庆和省(新)仍接收、依法解决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
与此同时,甘林乡人民委员会多次向农业与环境厅发文提出“障碍、不足”,并成为乡里不为民众办理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的理由,建议厅指导解决。
从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已发出3份文件回复,具体指导现行法律规定,以便甘林乡及各乡、坊为民众解决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
然而,2026年3月12日,甘林乡人民委员会又发文指示乡机关“认真执行”并“暂时甘林乡人民委员会不执行”接收民众申请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档案,涉及水田、多年生作物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包括住宅用地)。
据甘林乡人民委员会称,理由是“对于水田、多年生作物用地,已满足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旧)2025年4月(在调整、成立甘林乡之前)颁布的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指标”;以及“目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尚未按规定为甘林乡分配土地使用规划指标文件”。
厅已依法指导但乡不执行
甘林乡人民委员会未将上述2026年3月12日“暂停”土地手续的指导文件发送给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及省农业与环境厅。
乡里也未依据农业与环境厅已依据的现行法律规定(2024年《土地法》、国会决议、政府法令和决议)进行回复,多次指导甘林乡人民委员会“知晓并执行”为民众解决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手续。
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已发出3份文件回复、指导(于2025年9月12日、2026年1月20日和2月12日)给甘林乡人民委员会,根据乡里的建议,为民众解决上述土地手续。
据厅里所述,依据2024年《土地法》(第116条第5款)及政府2025年6月12日第151/2025/ND-CP号法令、2025年9月15日第66.3/2025/NQ-CP号决议的现行规定,农业与环境厅已确认、具体指导甘林乡人民委员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为家庭、个人改变2024年《土地法》第121条第1款规定各类土地使用目的的依据,是县级土地使用规划或总体规划或根据城市规划法律规定的分区规划,且已获有权机关批准”。
然而,3月12日,甘林乡人民委员会仍继续颁布文件指示“暂停”接收民众解决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档案,如上所述。
3月18日上午,甘林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黄维远表示,近期因集中选举工作,今天(3月18日)乡里将组织会议,要求专业室报告关于当前“暂停”接收改变土地使用目的档案的参谋依据。
如果不确保法律性,乡里将按照农业与环境厅的指导重新接收档案为民众解决,而不能延长该“暂停”事宜。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