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主席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更换工作地点的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主席办公室目前的工作地点位于河内市巴亭郡黄华探路1A/1B号。
新工作地点位于河内市还剑郡吴权路12号。
通知明确指出,自3月23日起,国家主席办公室的所有交易和业务联系活动将在新地点进行。其他联系信息保持不变。
国家主席办公室是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辅助机构;具有研究、综合参谋和组织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的职能。
关于职责和权限,国家主席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配合国会办公厅和国会各机关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与立法领域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配合政府办公厅和政府各机关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与行政领域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相关机关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与司法领域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配合职能机关研究、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履行人民武装力量统帅、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的职责。
配合中央和地方相关机关研究、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关于国内活动;地方出差;竞赛和奖励工作。
配合外交部和相关机关研究、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关于对外活动、出国出差。
配合党中央办公厅、党的各委员会参谋、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执行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分配的党务工作。
组织服务国家主席执行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其成员组织的协调工作规定。
依法接收和处理寄给国家主席、副主席和国家主席办公室的请愿书、申诉书、控告书。
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服务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参谋、服务国家主席颁布命令、决定,检查、监督命令、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公布并对国家主席的命令、决定的执行负责。
组织和管理信息、科学研究、提案、项目工作;确保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领导、指导工作提供通信联络;执行向国家主席、副主席定期和突发报告的制度。
确保为国家主席、副主席和国家主席办公室的活动提供物质和技术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管理财务和财产。
按照党和国家规定管理财产、技术基础设施、组织机构、编制和对干部、公务员和劳动者的制度、政策。
执行国家主席、副主席交办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权限。
目前,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是黎康海先生,副主任是范清河先生、范氏金莺女士、黄英先生、岑廷才先生、阮勇进先生。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