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塔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批准对前江航道疏浚项目实施过程中回收的砂石和材料征收矿产开采权费。
根据决定,该项目将在从P0浮标至P17-P18浮标、经过小口的河段实施,位于新富东乡境内。这是一个社会化项目,通过回收含盐砂产品来弥补疏浚成本,不使用国家预算。
需缴纳开采权费的矿产总量超过450万立方米。其中包括淤泥、塑性粘土、砂质粘土和粉砂等类型。开采权费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确定,每立方米从63,500至148,500越南盾不等,开采权费征收比例为5%。
企业需缴纳的矿产开采权费总额获批超过318亿越南盾。这笔款项将分两次缴纳,每次超过159亿越南盾,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在2026年和2027年实施。
负责履行财务义务的企业是嘉富股份公司。该单位有责任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矿产开采权费。
批准矿产开采权费是加强资源管理、确保疏浚过程中砂石回收透明合法的重要步骤。同时,社会化机制也有助于减轻国家预算负担,利用资源服务于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
前江航道疏浚项目不仅有助于确保航行安全,还有助于改善九龙江三角洲地区的货物运输能力。然而,伴随的采砂活动也提出了严格监控的要求,以限制对环境和河岸侵蚀的影响。
同塔省职能部门被指派协调检查和监督实施过程,确保企业充分遵守矿产开采和环境保护规定。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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