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内,行青交警记录超过100辆摩托车在光中路人行道上行驶

15分钟内,行青交警记录超过100辆摩托车在光中路人行道上行驶

3月23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处(PC08)通报了超过100辆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违规名单,这些记录由行青交警队在短短15分钟内完成。

据此,在15分钟的检查时间内,行青交警队记录了超过100起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违规案例。这一数字反映了一部分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仍然非常有限,尤其是在高峰时段。

大多数违规案例都以“避免堵车”、“为了更快”为由,无视法律规定。摩托车驾驶者公然驶上人行道——这本是专门为行人预留的空间——导致城市秩序混乱,潜藏着事故风险。

为了坚决严肃处理,提高市民参与交通时遵守法律的意识,建立文明、安全的交通习惯,行青交警队已加强对在人行道上行驶违规行为的录像和处罚(非现场处罚)。

采用录像处罚方式不仅有助于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还有助于创造公平性,避免与执法人员对抗的情况。违规者即使没有被当场拦下处理,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违规图像已被清晰记录。

3月18日上午,行青交警队已录像并向103名在光中路人行道上行驶的违规车主发送违规通知,该路段位于鹅邑坊。

快速查询103辆在光中路人行道上行驶的违规摩托车。

建议车主前往行青交警队配合处理,同时停止违规行为,提高参与交通时遵守法律的意识,将人行道归还给行人和弱势群体。

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驾驶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行为将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驾驶执照2分。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9853/

(0)
上一篇 23.03.2026 下午3:20
下一篇 23.03.2026 下午3:30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