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对于拟在胡志明市辖区内新安装在公路保护用地上的广告牌及其他结合广告的工程,胡志明市指示建设局、文化与体育局、各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厅、部门不予受理审批;优先将人行道留给行人,并部署道路交通标志系统和基础设施工程。
对于现有的人行道及中央分隔带范围内的广告牌工程(包括结合政治宣传的广告牌),由建设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核查、检查和处理,分为以下两类对象:
对于在2025年1月1日(第165/2024号法令生效日)之前已获准建设的工程,评估其对交通安全、结构安全的影响现状,若符合条件,允许保留,最长延期不超过24个月。
若不符合条件,要求主管单位自行拆除工程并恢复原状,期限自收到主管机关通知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建设的工程或无许可证工程,要求主管单位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若主管单位不执行,由建设局或乡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拆除,于2026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对于政治宣传信息牌(不含广告)的工程,不鼓励在人行道和中央分隔带上新设。由建设局牵头核查,评估人行道、中央分隔带和交叉口位置的安全状况,以统一决定拆除或允许限期存在。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实施且符合技术安全条件的工程,建设局有责任指导并督促主管单位尽快完善工程建设批准手续。
考虑发放BTS基站施工许可证
对于多功能信息站结合移动通信基站(BTS)工程,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科技局牵头,协调建设局、市公安局及相关乡级人民委员会与市电信公司具体商讨,对近期已安装的基站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以统一制定符合规定的处理措施。
若市电信公司有新设需求,由建设局牵头,协调科技局及相关机构指导主管单位编制方案并办理工程建设批准及施工许可证手续。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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