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发生在13年前。今天(3月24日),河内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对53岁的阮氏平女士——巴亭初中前校长——进行审判,罪名是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被指控违规收取超过10亿越南盾的补习费。
50岁的范氏明月女士——学校前会计——也因相同罪名被审判。
此案由巴亭郡(旧)公安局于2023年11月立案,经过三次退回补充调查,至2025年12月检察院发布起诉书,现由法院进行审判。
根据起诉书,此案的调查源于巴亭郡(旧)公安局收到学校一名前教师的举报信,指控平女士有伪造、篡改凭证以克扣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并设立非法基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调查机关确认阮氏平女士自2012年起被任命为巴亭初中校长。
2013年,河内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本市范围内补习教学的规定。课外补习费根据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书面协议收取,确保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然而,规定也明确指出具体补习费按课时计算,并根据班级人数浮动,人数越多费用越低。最低收费为每名学生每课时6000越南盾,适用于班级人数超过40人的情况。最高收费为每名学生每课时26000越南盾,适用于班级人数少于10人的情况。其余收费在每名学生每课时9000至13000越南盾之间波动。
市规定还指出,补习所得收入的70%用于支付直接授课教师的报酬,15%用于学校管理开支,15%用于支持水电、清洁和设施维修。
起诉书称,2013-2014学年,巴亭初中获得区教育培训局的许可。
学校组织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科目的补习,每月12-48课时不等,视年级而定。平校长指示会计明月并与教师们协商,统一收取每名学生每课时15000越南盾的补习费。
而所有班级人数均在20至30多名学生之间,根据市规定只能收取每名学生每课时7000至9000越南盾。
起诉机关指控学校从补习中收取的总金额超过21亿越南盾,其中近11亿越南盾属于违规超额收费。“这是参与学校补习的学生家长所遭受的损失金额”,起诉书指出。
检察院确认平校长指示收取高于规定最高限额的补习费,导致2013-2014学年学生家长损失近11亿越南盾。
根据起诉书,平校长还被指控指示会计范氏明月设立两套会计账簿系统“以合法化并隐瞒超额收费”。
根据起诉书,所有从补习中收取的资金,学校将70%支付给补习教师和班主任,总计7.66亿越南盾。
剩余的30%资金在两套账簿系统的凭证中记录,一套纳入正式财务报告,一套用于外部开支,不受国库和区财政局监管,起诉书称。
凭证也相应分为两组,对应两个补习班。在文件上,每组人数为10至20名学生。
在调查机关,平女士供称在学年开始的教职工会议上已传达了市关于补习的规定,并统一收取15000越南盾的费用。
前校长供称该收费基于市规定的最高和最低收费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为15000越南盾。
学校还将学生分为两个补习班小组。据平女士称,将补习班分为两组是基于学生的学习能力,并有与家长达成的协议记录。
而范氏明月女士供称将补习班分为两组是平校长指示的。原因在于,分开会使班级人数减少,从而收取更多费用,因为实际上如果保持一个班级30至40名学生,只能收取每课时7000越南盾,起诉书称。
调查机关传唤了学校2013年至2014年期间的一些班主任。取证结果显示,有12人确认没有分组补习(分为两组),4名教师供称有分组补习,6人表示不记得是否分组。
公安局也邀请家长前来配合工作,一些人确认与学校有协议记录,一些人表示记录中的签名并非本人。所有家长均对每课时15000越南盾的费用没有意见,因此未要求赔偿损失或处理学校违规收费事宜。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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