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總書記蘇林簽署發佈關於2026-2030年五年期經濟社會發展、國家財政、公共債務借貸與公共投資計劃的第14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結論。文件確定到2030年的目標是將越南建設成為擁有現代工業、中等偏高收入、躋身全球GDP規模前30大經濟體的國家,同時提升國際地位和聲譽。
結論評估2021-2025年階段,宏觀經濟基本穩定,年均增長約6.2%,其中2025年達到8.02%;完成並超額完成26項主要指標中的22項。經濟各大平衡得到保障,通貨膨脹、預算赤字和公共債務得到控制;人均GDP達到約5,026美元,使越南進入中等偏高收入國家行列。與此同時,基礎設施投資得到加強,多個大型項目得以實施;社會保障、國防、安全和外交繼續得到鞏固。
然而,中央也明確指出,宏觀經濟基礎尚未真正穩固,生產率和競爭力仍然較低;科學、技術、創新對增長的貢獻不大;體制、機制、政策仍存在瓶頸,而調動資源的能力,特別是來自私營部門和外國投資的能力,尚不相稱。部分民眾仍面臨困難,一些地方的組織執行工作未能滿足要求。
在此基礎上,中央確定發展觀點是確保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國家的建設性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以實現兩位數增長與宏觀經濟穩定為目標。核心任務是完善發展體制,徹底解決瓶頸問題,疏通資源,大力推進分權、放權,同時改革行政程序,提高執行效力和效率,加強監督和檢查。
國家管理方式要求從事前審查轉向事後審查,同時革新法律評估思維,從“文件中的好”轉向“生活中的好”。投資環境目標設定為在2028年進入東盟前三名和全球前30個國家,從而為高增長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關於財政預算,中央要求確保中央預算的主導作用,提高收入質量,擴大稅基,徹底節約經常性支出;在2026-2030年階段目標範圍內調控赤字,確保國家財政安全和穩定。
公共債務管理工作必須主動、嚴格、靈活運用借貸工具和期限,結合資本市場發展,確保可持續性並減輕資金籌集壓力。公共投資導向集中、有重點、有優先,優先國家級、跨區域項目,產生廣泛影響;減少項目數量,克服分散狀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結論還強調繼續按照國際標準革新國有企業治理,大力推進股份化、撤資,提高該部門的效率和引領作用。私營經濟被確定為重要動力,需要創造條件平等獲取資源;發展具有區域和全球競爭力的大型經濟集團。
吸引外國投資政策調整為有選擇性的方向,從稅收優惠轉向基於結果的優惠,注重技術轉讓和與國內企業聯繫。國內市場被確定為增長的重要支撐點,配合大規模有效的消費刺激計劃;同時多元化出口市場、供應鏈和資金渠道。
其他財政、貨幣和宏觀經濟政策必須緊密協調、靈活運用,確保為經濟提供資金並控制通貨膨脹,堅決要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發生經濟危機。銀行系統繼續現代化,處理薄弱信貸機構,提高信貸質量,並按照國際慣例增加國有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
鼓勵投資於戰略技術、數字技術
中央確定將增長模式強勁轉向以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為主要動力。國家工業建設朝著現代化方向發展,提高基礎行業的競爭力,如能源、機械製造、冶金、鐵路運輸、造船、新材料、數字技術和生物技術。
必須解決科學、技術和創新的瓶頸問題,完善鼓勵企業投資於技術的機制,特別是戰略技術、數字技術;發展數字基礎設施、數據和創新生態系統。
農業繼續按照價值鏈進行結構調整,結合應用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和農村經濟發展。水稻土地政策研究調整方向是靈活轉換低效面積,但仍嚴格管理以確保糧食安全。海洋經濟、口岸經濟得到促進發展,結合保障國防、安全和環境保護。
通過革新教育、發展職業培訓、增強外語能力,並逐步將英語作為學校的第二語言,提高人力資源質量。
全國力爭到2030年投入使用超過5,000公里高速公路,同時集中投資南北高速鐵路、城市鐵路線、海港、機場和同步現代化的數字基礎設施,為下一階段快速和可持續增長奠定基礎。
黨中央要求各部委、行業、地方充分利用現有辦公場所的使用功能,在國家預算仍困難的情況下最大限度限制新建辦公樓、行政中心。這一主張旨在有效利用公共資源,避免投資分散,減輕國家財政平衡壓力。
各機構、地方對決定投資新建辦公樓的必要性負責,確保國家預算使用效率,不影響其他重要發展目標,同時加強控制以防止公共投資中的浪費和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