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確保實施過程中的統一性,避免給納稅人造成誤解,稅務總局已發文指示地方稅務機關,對於年營業收入在5億越南盾及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如果他們有需求且正在合法使用電子發票,不得要求其停止使用。
個體工商戶希望安心長期經營
正在使用電子發票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繼續使用,無需向稅務機關辦理補充通知手續。
對於已發佈的相關文件、通知、處罰決定或指導內容,涉及年營業收入在5億越南盾及以下的個體工商戶使用電子發票的情況,稅務總局要求地方稅務機關緊急審查,對照現行規定和稅務總局的指導,按照權限進行處理。
如發現內容不合適,應及時按規定收回、撤銷、替換,確保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稅務總局已彙總實踐中的障礙,向主管部門報告,以研究完善規定,最大限度地便利個體工商戶,同時鼓勵生產和經營活動的透明化,確保稅收管理的有效性和法律體系的統一性,”稅務總局表示。
據稅務總局介紹,實際上許多年營業收入低於5億越南盾的個體工商戶有使用電子發票的需求,以實現交易透明化和專業化。這些個體工商戶已註冊使用電子發票,並得到稅務機關批准依法使用發票。
此前,多個基層稅務機關發出通知,要求自2025年及之前註冊使用電子發票且年營業收入低於5億越南盾的個體工商戶停止使用電子發票。這一要求引發爭議,許多人擔心失去客戶,專家建議不要限制自願應用。
“迅速收回(通知年營業收入低於5億越南盾的個體工商戶必須停止使用發票)表明職能部門已聽取反饋,”讀者張婷評論道。
“希望中央能有統一的指導,讓個體工商戶安心長期經營,”讀者蘭表達道。
司法部對死亡證明授權簽字有何回應?
上週,司法部已就《戶籍法修正案》草案向國會代表報告解釋並吸收意見。
據此,規定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不得授權簽署死亡證明,可能導致行政手續辦理時間延長,無法滿足此類戶籍證件快速、及時處理的要求。
因此,建議研究規定不排除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簽署死亡證明的情況。
其他意見建議研究不排除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簽署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死亡證明的情況,以確保戶籍行政手續處理的靈活性和及時性。
解釋此內容時,司法部表示吸收國會代表的意見,將研究建議刪除規定死亡證明不得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簽署的排除條款。
這樣,預計司法部將研究建議調整法案,允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專業辦公室或負責戶籍工作的人員簽署死亡證明。
許多讀者對司法部的建議表示支持。“可以授權給能在機關簽字的人。死亡證明通常需要緊急辦理,但到了地方鄉主席出差,必須等待,而且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讀者馮q12提出建議。
女孩死亡,疑似被父親遺忘在車內超過5小時,在義安省炎熱天氣下
上週,許多讀者分享了一起極其令人痛心的不幸事件:義安省一名2歲女孩在車內被發現死亡,疑似因父親遺忘孩子後進入辦公室工作。
根據初步信息,4月16日上午,一名男子住在原石石鄉,現為東祿鄉,駕駛汽車送兩個女兒上學。
送大女兒到小學後,該男子沒有送二女兒去托兒所,而是帶她到自己工作的地方。
父親隨後鎖車,不記得女兒坐在後座,然後進入辦公室工作。
當天下午,同事發現女孩躺在車內,於是通知了父親。儘管大家將她送去急救,但2歲女孩已經死亡。
通常,2歲女孩由母親接送上學,而姐姐由父親接送。
職能部門認定,從女孩被遺忘在車內到被發現死亡,在炎熱天氣下超過5小時。
“讀新聞讓人心痛不已,”許多讀者悲傷地表達道。一些讀者建議增加減少兒童被遺忘在汽車內的解決方案,如:安裝警報裝置,當仍有兒童在車內時發出警報;教師需要在課前點名等。
“我孩子所在的學校每天點名孩子是否在班級,並通過手機通知父母。為什麼女孩的學校、班級沒有通知?如果有的話,就能救她了,”讀者電子郵件為nguy****@gmail.com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