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遊公司總經理組織7人非法出境務工被起訴

據此,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以組織他人非法出境罪起訴了翁文日(全球旅遊股份公司總經理)、潘氏香、黎氏蘭(被告人潘氏香的弟媳)。

陳春貴被以行賄中介罪起訴;潘廷涉被以詐騙侵佔財產罪起訴。

據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翁文日是全球旅遊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潘氏香是公司的合作者,黎氏蘭是潘氏香的弟媳。

2024年9月至11月,翁文日、潘氏香和黎氏蘭以到韓國濟州島免籤旅遊為幌子,組織7名越南人非法出境到韓國進行非法務工。

具體來說,翁文日以公司名義發佈廣告,緊急招聘10名勞工到韓國濟州島採摘水果。他還指導潘氏香如何組織越南人赴韓務工。

勞工需提供照片、公民身份證、護照、鞋碼、衣服尺碼等,以便翁文日辦理免籤旅遊手續。在30天內,翁文日將為他們申請長期在韓務工的簽證。

每名勞工需向翁文日支付6000至7000美元(約合1.5億至1.75億越南盾)。

起訴書認定,翁文日通過潘氏香和黎氏蘭與5名勞工達成協議並收取費用,直接帶領7名勞工非法出境至韓國,非法獲利超過11億越南盾。潘氏香和黎氏蘭非法獲利1.8億越南盾。

另據起訴書,翁文日於2024年因旅遊和美容行業與被告人陳春貴相識。

2025年4月18日,公安部安全調查局(A09)傳喚被告人翁文日,以澄清其組織7名越南人非法出境至韓國非法務工的行為。翁文日將此事告訴了陳春貴。

陳春貴聲稱自己關係廣,曾幫助過類似案例免於刑事處理。翁文日信以為真,請陳春貴幫忙以免被刑事追究。

陳春貴請其同學潘廷涉幫忙,潘廷涉要求先支付一筆“外交費用”。翁文日向陳春貴轉賬1億越南盾,陳春貴又將該筆錢轉給潘廷涉。

聯繫過程中,潘廷涉不斷向翁文日提供一些人的電話號碼,並介紹其正在為翁文日免於刑事處理奔走。然而,這些人只是受潘廷涉之託,通過電話聯繫鼓勵翁文日在調查期間保持信心。這些人並不知曉潘廷涉收錢承諾幫助翁文日免於刑事處理,他們只是出於人情和與潘廷涉的熟人關係而行事。

2025年6月12日,公安部安全調查局(A09)以組織他人非法出境罪對翁文日提起公訴併發出逮捕令。當時,翁文日主動供述了向陳春貴和潘廷涉支付1億越南盾以尋求有職權之人幫助免於刑事處理的全部事實。

得知翁文日已被起訴和拘留後,陳春貴聯繫潘廷涉,潘廷涉退還了1億越南盾。隨後,陳春貴聯繫翁文日的哥哥退還該筆錢,但對方拒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