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起诉了翁文日(全球旅游股份公司总经理)、潘氏香、黎氏兰(被告人潘氏香的弟媳)。
陈春贵被以行贿中介罪起诉;潘廷涉被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
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翁文日是全球旅游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潘氏香是公司的合作者,黎氏兰是潘氏香的弟媳。
2024年9月至11月,翁文日、潘氏香和黎氏兰以到韩国济州岛免签旅游为幌子,组织7名越南人非法出境到韩国进行非法务工。
具体来说,翁文日以公司名义发布广告,紧急招聘10名劳工到韩国济州岛采摘水果。他还指导潘氏香如何组织越南人赴韩务工。
劳工需提供照片、公民身份证、护照、鞋码、衣服尺码等,以便翁文日办理免签旅游手续。在30天内,翁文日将为他们申请长期在韩务工的签证。
每名劳工需向翁文日支付6000至7000美元(约合1.5亿至1.75亿越南盾)。
起诉书认定,翁文日通过潘氏香和黎氏兰与5名劳工达成协议并收取费用,直接带领7名劳工非法出境至韩国,非法获利超过11亿越南盾。潘氏香和黎氏兰非法获利1.8亿越南盾。
另据起诉书,翁文日于2024年因旅游和美容行业与被告人陈春贵相识。
2025年4月18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A09)传唤被告人翁文日,以澄清其组织7名越南人非法出境至韩国非法务工的行为。翁文日将此事告诉了陈春贵。
陈春贵声称自己关系广,曾帮助过类似案例免于刑事处理。翁文日信以为真,请陈春贵帮忙以免被刑事追究。
陈春贵请其同学潘廷涉帮忙,潘廷涉要求先支付一笔“外交费用”。翁文日向陈春贵转账1亿越南盾,陈春贵又将该笔钱转给潘廷涉。
联系过程中,潘廷涉不断向翁文日提供一些人的电话号码,并介绍其正在为翁文日免于刑事处理奔走。然而,这些人只是受潘廷涉之托,通过电话联系鼓励翁文日在调查期间保持信心。这些人并不知晓潘廷涉收钱承诺帮助翁文日免于刑事处理,他们只是出于人情和与潘廷涉的熟人关系而行事。
2025年6月12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A09)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对翁文日提起公诉并发出逮捕令。当时,翁文日主动供述了向陈春贵和潘廷涉支付1亿越南盾以寻求有职权之人帮助免于刑事处理的全部事实。
得知翁文日已被起诉和拘留后,陈春贵联系潘廷涉,潘廷涉退还了1亿越南盾。随后,陈春贵联系翁文日的哥哥退还该笔钱,但对方拒绝接受。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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