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越南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表示,正在與越南文化、體育和旅遊廳、會安世界文化遺產管理保護中心以及各相關單位、鄉坊合作,完善會安古城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會安需要更好地應對各種壓力
據越南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稱,自1999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產27年來,會安古城已成為越南旅遊的亮點。
然而,服務、住宿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快速增長也使古城面臨空間和建築形態變形、原始價值流失的風險。
為了更好地管理會安,會安市(合併前)已頒佈了古城管理條例。目前,越南峴港市正在起草會安古城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該條例旨在加強對遺產原始價值的保護,為建築管理、景觀保護和文化遺產價值弘揚提供更統一的法律基礎。
電線和電纜將入地
根據草案,條例中提出了許多新規定。
具體而言:任何破壞古城景觀或侵犯遺蹟的建築、項目或物品將不被允許存在。此前已形成的此類情況必須拆除、改造或修復,以符合遺產空間的要求。
最值得注意的是,條例還要求保護古城的原始元素,如建築高度、色彩、建築佈局和景觀空間。特別是I區——遺產核心區——必須保持具有特殊價值和I類建築的原始狀態。
如果必須更換舊構件或材料,必須確保科學性、必要性,並與原始元素相一致。
草案還對招牌、遮陽篷、照明系統、建築材料和色彩做出了具體規定,以保持古城空間的統一性。陰陽瓦屋頂繼續被確定為需要保護的特徵元素。
不僅核心區,緩衝區及相關區域的建築管理也將收緊,以限制與建築風格不協調或對整體景觀產生負面影響的建築。
古城附近許多行業將難以生存
在草案中,起草機構還表示,電力和通信電纜系統將逐步入地;人行道鋪裝、綠化、公共垃圾桶及城市設施等均須與古建築空間相協調。
古城內的商業活動仍被允許,但必須確保不影響景觀、環境和遺產價值。流動攤販和人行道買賣須遵守管理規定。
條例還鼓勵保持和恢復1975年以前存在的傳統品牌,以保留古城商業生活的特色。
相反,許多行業在某些區域受到限制或不允許發展,如卡拉OK、舞廳、建材經營、廢品、石油產品以及可能給古城基礎設施帶來壓力的住宿類型。
目前,會安古城約有1400處遺蹟,其中70%為私人所有,許多建築已有近400年曆史,如日本廊橋。此外,郊區還有328處遺蹟,其中國家級遺蹟32處,省級遺蹟39處。
一套獨特而專屬會安的條例
除了法律規定,會安長期以來還有一套基於社區共識而制定於數十年前的古城管理條例;政府負責頒佈、監督和執行。
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模式(類似於“鄉約”),但卻在法律法規無法觸及的細節上極大地幫助了古城內各項活動的管理。
此外,會安長期以來還有其他四套條例:經營秩序條例、廣告招牌懸掛條例、旅遊參觀條例、河道活動條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