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建設部最近向黨中央辦公廳報告了關於發展社會住房、成立並運營國家住房基金以及發展出租住房的情況。
根據建設部的報告,截至目前,全國共有781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實施,規模為720055套。其中,231個項目已完成,規模為180850套;234個項目已開工正在建設,規模為233962套;316個項目已獲得投資批准,規模為305243套。
建設部副部長阮文生表示:“因此,到2025年,已完成、開工和獲批投資的項目數量已達到100萬套社會住房目標的72%。”
關於中央住房基金,建設部正與財政部協調,提議在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中為中央住房基金提供100000億越南盾的註冊資本。具體為:2026年50000億越南盾;2029-2030年50000億越南盾。
對於地方住房基金,已有13個地方完成了地方住房基金的設立,目前正在向人民議會報告並決定補充資金以實現基金的目標和職能;20個地方正在完善手續,將現有地方財政基金用於履行地方住房基金的職能和任務;山羅省正在按方向重組當地公立事業單位以完成設立。
根據23/34個地方的報告,有18個地方報告了2026-2030年期間的租房需求,總計71187套;高平省、河靜省、嘉萊省報告無需求;清化省和廣治省要求在成立地方住房基金並審查實際情況後再報告。
未來一段時間,建設部將集中研究完善住房法(修訂)和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提交政府並呈請國會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2026年10月)上通過,旨在將成功的試點政策法律化,繼續繼承仍適用的政策,並解決實踐中產生的困難和障礙。
建設部還將集中督促推動各地社會住房發展;加快完成21個尚未完成的地方的基金設立和現有財政資金移交工作;優先安排地方預算資金,按照第302/2025/NĐ-CP號法令規定補充初始註冊資本,使住房基金能立即獲得資金運作。
該機構還將按照第357/2025/NĐ-CP號法令,在住房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及數據庫上完成資產標識,確保準確、同步,並實現從中央到地方的互聯互通,從而快速、準確、透明地審批社會住房政策的對象和條件。
建設部將與公安部協調,調查並嚴厲、及時處理非法中介、欺詐侵佔財產、操縱購買和租賃社會住房檔案等行為,以根據政府總理第34/CT-TTg號指示,在審批對象和買賣社會住房過程中實現透明化並預防消極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