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上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上訴法庭在河內開庭審理兩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衛生部)阮青峰先生和陳越娥女士以及同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案件,該案發生在該局及相關單位。
庭審預計持續3天,從5月20日至22日。
在本次庭審中,兩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阮青峰和陳越娥均提出上訴,請求減輕刑罰。此前,一審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阮青峰20年有期徒刑,陳越娥15年有期徒刑。
其餘被告也請求減輕刑罰。
一審法院於1月中旬由河內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涉及食品安全局受賄案,共55名被告。
一審法院指控兩位前局長及30多名食品安全局幹部和領導犯有受賄罪。

根據指控,在2018年至2025年期間,利用保健食品註冊和公告規定的模糊性,該局領導和專家對企業檔案進行刁難、拖延。
與各單位協商後,阮青峰提出在審批產品公告檔案時收取規定費用以外的款項。每份檔案收費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
同時,阮青峰還統一了受賄金額的分配機制。具體來說,局長每份由中心審批的檔案分得250萬至300萬越南盾。
對於由標準檢驗管理處或食品產品管理處審批的每份檔案,阮青峰分得100萬至200萬越南盾。

如果副局長直接簽署產品公告登記接收函,則每份檔案收150萬至200萬越南盾,阮青峰收100萬至150萬越南盾。
副處長、中心副主任級別的領導每份檔案分得50萬至100萬越南盾。專家根據審批階段每份檔案分得30萬至100萬越南盾。
起訴機關指控,在2018年至2024年的6年間,食品安全局的31名專家直接從辦理產品公告登記服務的個人處收取了總計937億越南盾,其中阮青峰獲利超過430億越南盾。
阮青峰還被指控對單位領導和幹部在頒發GMP證書、評估阮能孟(MediUSA股份公司董事長)工廠活動中收取超過10億越南盾負責。
在產品廣告內容確認方面,阮青峰的前任陳越娥(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被指控要求專家每份待籤檔案至少向局領導上交200萬越南盾。
這位前女局長對下屬受賄總額超過120億越南盾負責,她獲利80億越南盾。
陳越娥被指控為主謀、頭目,對專家受賄總額127億越南盾承擔刑事責任。而阮青峰被指控為主謀、頭目,對下屬受賄金額近950億越南盾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