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上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庭在河内开庭审理两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卫生部)阮青峰先生和陈越娥女士以及同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诉案件,该案发生在该局及相关单位。
庭审预计持续3天,从5月20日至22日。
在本次庭审中,两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长阮青峰和陈越娥均提出上诉,请求减轻刑罚。此前,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阮青峰20年有期徒刑,陈越娥15年有期徒刑。
其余被告也请求减轻刑罚。
一审法院于1月中旬由河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食品安全局受贿案,共55名被告。
一审法院指控两位前局长及30多名食品安全局干部和领导犯有受贿罪。

根据指控,在2018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保健食品注册和公告规定的模糊性,该局领导和专家对企业档案进行刁难、拖延。
与各单位协商后,阮青峰提出在审批产品公告档案时收取规定费用以外的款项。每份档案收费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同时,阮青峰还统一了受贿金额的分配机制。具体来说,局长每份由中心审批的档案分得250万至300万越南盾。
对于由标准检验管理处或食品产品管理处审批的每份档案,阮青峰分得100万至200万越南盾。

如果副局长直接签署产品公告登记接收函,则每份档案收150万至200万越南盾,阮青峰收100万至150万越南盾。
副处长、中心副主任级别的领导每份档案分得50万至100万越南盾。专家根据审批阶段每份档案分得30万至100万越南盾。
起诉机关指控,在2018年至2024年的6年间,食品安全局的31名专家直接从办理产品公告登记服务的个人处收取了总计937亿越南盾,其中阮青峰获利超过430亿越南盾。
阮青峰还被指控对单位领导和干部在颁发GMP证书、评估阮能孟(MediUSA股份公司董事长)工厂活动中收取超过10亿越南盾负责。
在产品广告内容确认方面,阮青峰的前任陈越娥(前食品安全局局长)被指控要求专家每份待签档案至少向局领导上交200万越南盾。
这位前女局长对下属受贿总额超过120亿越南盾负责,她获利80亿越南盾。
陈越娥被指控为主谋、头目,对专家受贿总额127亿越南盾承担刑事责任。而阮青峰被指控为主谋、头目,对下属受贿金额近950亿越南盾承担责任。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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