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兩名原食品安全局局長在二審中被減刑
5月27日,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內開庭審理,對原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局長阮清豐、副局長陳越娥以及該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作出判決。二審判決:阮清豐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一審20年),陳越娥有期徒刑12年(一審15年),罪名同為受賄…
5月27日,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內開庭審理,對原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局長阮清豐、副局長陳越娥以及該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作出判決。二審判決:阮清豐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一審20年),陳越娥有期徒刑12年(一審15年),罪名同為受賄…
2026年5月25日上午,經過2天審理和3天合議後,越南最高人民法院複審庭決定根據檢察院代表的建議,重回庭審部分環節,以澄清兩名前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局長阮青峰、陳越娥以及另32名被告的減刑申請中的一些細節。在法庭上,審判長再次詢…
5月20日上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上訴法庭在河內開庭審理兩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衛生部)阮青峰先生和陳越娥女士以及同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案件,該案發生在該局及相關單位。庭審預計持續3天,從5月20日至22日。在本次庭審中,兩位前食品…
在食品安全局前局長阮青峰、陳越娥及其他被告進行辯護陳述後,1月9日,檢察院代表在法庭上作為公訴方提出了答辯觀點。雖然該局領導及員工聲稱並未製造困難,只是接受感謝費以指導正確操作,但企業主們卻憤怒地指控他們在提交產品申報文件時被迫“…
在1月9日的法庭辯論環節,前食品衛生安全局局長阮青峰及其他被告繼續陳述自我辯護觀點。被指控對收受高達950億越南盾賄賂款負有責任,他承認被起訴審判是正確的對象、正確的罪行。“被告未協助假冒商品”在陳述臺前自我辯護時,前局長阮青峰建…
在被檢察院以與下屬收受950億越南盾為由建議判處20年監禁後,前食品安全局局長阮清豐獲准陳述自我辯護觀點。根據起訴書,2018年至2025年間,利用保健食品類產品註冊和公告規定仍較為籠統的情況,該局領導及專家小組對企業檔案進行刁難…
經過三天審訊,1月8日,代表檢察院在法庭上行使公訴權的檢察官公佈了起訴書,建議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以及該局的33名前領導、專家以及21名公司董事、員工和個人服務提供者進行量刑。前局長阮清峰被建議判處20年監禁。檢察院指控他收受特別巨…
1月8日,檢察院已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陳越娥建議判處12-13年監禁。在55名受審人員中,她被建議的刑期排名第二。被建議最高刑期20年監禁的是前食品安全局局長阮青峰。陳越娥被指控為主謀、頭目,需對專家收受賄賂總額127億越南盾承擔刑…
在今天(1月7日)上午的庭審中,陳越娥(前食品安全局局長)的丈夫黎黃(前疾病預防局副局長)供述,在擔任食品安全局處長期間,曾召集全體專員開會,統一接收企業的款項。回答質詢時,一些企業代表憤慨地表示,在製作產品廣告文件時,食品安全局…
1月6日下午,在衛生部食品安全局審理涉及超過1000億越南盾的受賄案中,繼續對企業和個人進行詢問,他們負責產品申報文件服務。此前,前局長阮清豐、陳越娥以及該局的32名領導和幹部均供稱,並未為難企業以迫使其支付款項,而是指導他們正確…
1月6日下午,食品衛生局(衛生部)審理涉及超過1000億越南盾的受賄案,繼續詢問企業董事和個人服務提供者關於產品申報檔案的情況。此前,前局長阮青峰、陳越娥以及該局的32名領導和幹部均供稱,並未為難企業以索取錢財,而是指導他們正確填…
1月6日,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審理涉及超過1000億越南盾的受賄案繼續質詢環節。主審法官集中詢問前局長陳越娥和專家,以澄清企業在製作廣告文件時收取費用的“機制”。每個廣告文件收取400萬至800萬越南盾在法庭上,陳越娥女士供述,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