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富壽省公安表示,公安部剛剛發來表揚信,表彰該單位在打擊富壽省(原永福省地區)“黑社會”披企業外衣案件中的出色成績。
由公安部副部長阮文龍上將簽發的表揚信指出,近期富壽省公安集中採取堅決的偵查措施,同時打擊了3個披著企業外衣的犯罪團伙,這些團伙從事逃稅和非法買賣發票活動。
調查機構已對14人提起公訴並逮捕(其中包括多名公司經理、幹部和原幹部),繳獲5支槍、6發子彈及大量案件卷宗、文件和物證。
調查結果確認,上述3個犯罪團伙長期違反有關項目投資、資源開採、垃圾處理、土地用途變更等法律規定,引起民眾不滿。
公安部領導評價這是一項出色成績,體現了富壽省公安在落實中央公安黨委和公安部領導關於打擊有組織犯罪和披企業外衣犯罪的指示中堅強打擊犯罪的決心、智慧、勇敢和敏銳的業務能力。
破案成果有助於穩定安全秩序,保護人民的平安幸福生活。
同時,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環境,並在全國範圍內起到震懾和預防犯罪的作用。
阮文龍上將肯定上述成績,並要求富壽省公安緊急擴大案件調查,鞏固文件和證據,依法嚴懲違法行為。

據《年輕人報》報道,3月24日凌晨,在富壽省公安局長阮明俊少將和公安局領導班子的直接指揮下,動員了200多名刑警、經濟警察、機動警察等力量,破獲一起特別重大專案,暫時拘留了原永福省地區的多名公司經理。
截至3月31日,富壽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決定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對1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併發出逮捕令,其中包括多名公司經理、幹部和原國家機關幹部。
被起訴和逮捕的部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包括:阮文識(省俊貿易責任有限公司經理)、阮文勝(永福城市發展股份公司總經理)、黎公生(大祿建築貿易責任有限公司經理)、阮氏協(協興一成員責任有限公司副經理兼運營人)、譚維慶(BMV建築物資供應責任有限公司及維慶VP建築環境責任有限公司經理)、裴氏詩(明翠一成員生產貿易服務責任有限公司經理)。
初步調查確定,上述經理、副經理及部分其他人存在違法行為,涉及環境汙染、利用對職務和權力者的影響力牟利、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組織賣淫、非法儲存軍用武器、非法買賣發票、違反資源勘探和開採規定等罪名。
另有5名幹部和原國家機關幹部被起訴和逮捕,包括:黃文善(原福安市林檢站公務員,現為福安林檢站公務員)、阮林素(原福安市林檢站站長,現為立石縣林檢站站長)、劉文強(原玉清鄉地政幹部)、劉進忠(原玉清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現為春和坊行政服務中心經理)、黃志清(原中美鄉人民委員會地政幹部)。
上述幹部和原幹部被確認有違法行為,涉及違反資源勘探和開採規定、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因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等罪名。
截至4月10日,富壽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繼續對黃仲利(福安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原福安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原永福省)發出緊急拘留令和逮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