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富寿省公安表示,公安部刚刚发来表扬信,表彰该单位在打击富寿省(原永福省地区)“黑社会”披企业外衣案件中的出色成绩。
由公安部副部长阮文龙上将签发的表扬信指出,近期富寿省公安集中采取坚决的侦查措施,同时打击了3个披着企业外衣的犯罪团伙,这些团伙从事逃税和非法买卖发票活动。
调查机构已对14人提起公诉并逮捕(其中包括多名公司经理、干部和原干部),缴获5支枪、6发子弹及大量案件卷宗、文件和物证。
调查结果确认,上述3个犯罪团伙长期违反有关项目投资、资源开采、垃圾处理、土地用途变更等法律规定,引起民众不满。
公安部领导评价这是一项出色成绩,体现了富寿省公安在落实中央公安党委和公安部领导关于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披企业外衣犯罪的指示中坚强打击犯罪的决心、智慧、勇敢和敏锐的业务能力。
破案成果有助于稳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的平安幸福生活。
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阮文龙上将肯定上述成绩,并要求富寿省公安紧急扩大案件调查,巩固文件和证据,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据《年轻人报》报道,3月24日凌晨,在富寿省公安局长阮明俊少将和公安局领导班子的直接指挥下,动员了200多名刑警、经济警察、机动警察等力量,破获一起特别重大专案,暂时拘留了原永福省地区的多名公司经理。
截至3月31日,富寿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发出逮捕令,其中包括多名公司经理、干部和原国家机关干部。
被起诉和逮捕的部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包括:阮文识(省俊贸易责任有限公司经理)、阮文胜(永福城市发展股份公司总经理)、黎公生(大禄建筑贸易责任有限公司经理)、阮氏协(协兴一成员责任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运营人)、谭维庆(BMV建筑物资供应责任有限公司及维庆VP建筑环境责任有限公司经理)、裴氏诗(明翠一成员生产贸易服务责任有限公司经理)。
初步调查确定,上述经理、副经理及部分其他人存在违法行为,涉及环境污染、利用对职务和权力者的影响力牟利、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组织卖淫、非法储存军用武器、非法买卖发票、违反资源勘探和开采规定等罪名。
另有5名干部和原国家机关干部被起诉和逮捕,包括:黄文善(原福安市林检站公务员,现为福安林检站公务员)、阮林素(原福安市林检站站长,现为立石县林检站站长)、刘文强(原玉清乡地政干部)、刘进忠(原玉清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现为春和坊行政服务中心经理)、黄志清(原中美乡人民委员会地政干部)。
上述干部和原干部被确认有违法行为,涉及违反资源勘探和开采规定、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等罪名。
截至4月10日,富寿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继续对黄仲利(福安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福安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永福省)发出紧急拘留令和逮捕令。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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