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兩天的審理,5月21日下午,上訴庭就越南食品安全局(衛生部)原局長阮清風和陳越南俄以及該案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請求減刑一案,結束了辯論階段。
審判委員會允許各被告在合議庭休庭評議前作最後陳述,判決將於5月25日上午9時宣佈。
“這不僅是對被告及其同案犯的慘痛教訓,也是對所有從事管理工作的人的重大警示。”
“站在被告身後的是1位副教授、9位優秀博士、12位碩士,其餘均為學士和醫生。這不僅是被告的巨大損失,也是社會培育之力的重大損失。”阮清風辯解說。
阮清風表示,他非常清楚“有成績會受到國家表彰獎勵,有錯誤則必須付出沉重代價”。
這位越南食品安全局原局長懇請審判委員會考慮按照檢察院的建議進一步減輕刑罰,讓被告有良好改造的機會,早日迴歸社會。

同樣,站在陳述席上,原局長陳越南俄向越共中央總書記、黨、國家領導人、衛生部門領導、食品安全局、與該局活動及違規行為相關的企業以及全國民眾致以深深的歉意。
“被告對自己的錯誤感到無比悔恨和愧疚,這是一個極其慘痛的教訓。”陳越南俄說。
她懇請得到法律的寬大處理,希望審判委員會考慮讓被告早日有機會重新做人,繼續為社會做貢獻。
就個人而言,陳越南俄希望審判委員會全面評估其已陳述的從輕情節以及犯罪行為的性質、程度,以便她早日迴歸家庭和社會。
“懇請審判委員會考慮被告的家庭情況,以及被告黎黃(陳越南俄的丈夫——編者注),讓我的丈夫獲得緩刑,在家照顧孩子,這樣我在改造過程中也能稍微安心。”陳越南俄在法庭上陳述。

在最後陳述中,其餘被告均對自己、家庭和社會表示羞愧。同時,他們表示懺悔和悔恨,希望審判委員會考慮其家庭情況和新的從輕情節,以便在量刑時得到寬大處理。
上午,檢察院建議上訴庭對被告阮清風減刑4至5年(一審判決20年有期徒刑),建議對被告陳越南俄減刑2至3年(一審判決15年有期徒刑)。
陳越南俄的丈夫黎黃(衛生部疾控局原副局長)被建議減刑1至2年(一審判決5年有期徒刑)。
對於其餘被告,檢察院建議最低為判處監禁但給予緩刑,最高為減刑3至4年有期徒刑。
由於案件後果已全部彌補,檢察院還建議對8名未上訴的被告減刑3至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