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順化市順化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潘良鵬表示,該地方已對安富明投資與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此前順化郡人民委員會批准的施工許可證,位於黎利路5號的順化時代廣場項目包括主建築1層,高8米,面積400平方米;地下室630平方米;輔助技術房1層,高3.75米,面積62.5平方米。

經實際檢查,順化坊確定投資方存在違規建設與設計不符的情況。主建築中間中庭部分安裝鋼化玻璃圍護,覆蓋透明塑料屋頂,面積410.8平方米;額外修建2個電梯井,從電梯頂部到地基高度11.6米,從建築外部屋頂頂部到地基高度12.2米,超過許可高度4.2米。

此外,投資方還修建了未包含在許可證內的項目:Katinat咖啡店面積236平方米,採用鐵框架和鋼化玻璃,帆布屋頂高3.5米;同結構的接待等候室;衛生間67平方米,單層磚牆混凝土屋頂;祭壇面積26.5平方米,高2米,上方有木屋琉璃瓦屋頂19.5平方米,高2.6米,總高度4.6米;用地以外的入口處4根裝飾柱,高6.2米,直徑0.86米。

順化時代廣場違規建設,投資方被罰

順化坊人民委員會要求投資方停止全部工程施工。自處罰決定之日起90天內,企業必須完善申請辦理或調整施工許可證的文件。逾期若未補充或調整許可證,違規建築將被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