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專家稱,這一變化不僅影響企業,還為消費者帶來諸多切實利益,同時對國家對成品油的管理提出了嚴格要求。

企業自主定價成品油後,民眾從競爭中受益

最明顯的益處之一是,國內成品油價格將更準確、更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的波動。企業無需像現在這樣等待固定且有時僵化的調價週期,可以更靈活地調整價格。

這有助於避免國內價格與國際價格“脫節”,從而減少加油站因定額成本不再匹配而虧損關停或囤油的現象。

胡志明市一家成品油分銷商代表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表示,當企業獲得自主定價權後,成品油市場將在價格和服務質量上展開真正的競爭。

屆時售價將更加多樣化。與目前所有加油站以同一價格銷售不同,消費者將有機會選擇價格更合理的地方購買。能夠優化運營流程、降低成本的商家將有降價空間以吸引顧客。

此外,同奈省一家成品油零售企業的代表T先生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認為,當企業有權決定售價時,服務質量將得到提升。

為了留住顧客,企業必須提高服務和產品質量。此外,減少分銷鏈中的中間環節也有助於拉低零售價,讓民眾享受更優惠的價格。

建議採用“利潤定額”機制,而非放開成品油價格

對於偏遠地區,草案還建議通過規定零售價不得超過當地批發商公佈的最高價格來保護消費者,從而確保公平和社會福利。

胡志明市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範文舜博士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則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認為,企業的核心目標始終是利潤。因此,對於一個社會主義定向的國家,不能放鬆對成品油等必需品的管理。

他強調,不能將定價權完全交給企業,因為這違背國家治理趨勢,可能導致通脹風險,有悖發展目標。

與其讓企業完全自主定價,國家更應出臺成本定額和利潤定額的指導意見,以確保民眾不吃虧。

其中,範文舜建議的合理利潤水平約為投資總額的14%/年,或每升汽油的一定比例。

這有助於企業維持穩定經營,保障社會供應,同時不會導致“暴利”或剝削消費者。

範文舜強調:“計算基礎約為平均銀行利率8.6%加上適當浮動幅度。如果利潤達到17%,就可視為暴利。”

另一位專家認為,即便放權給企業,國家也不能“放鬆”管理。只有嚴格監管,防止企業聯手“抬價”或形成不合理的高價平臺,民眾才能真正受益。

企業調價後必須進行價格申報,並向管理機構發送通知。

國家仍將負責公佈組成價格的因素,如定額經營成本,以此作為管控依據,確保市場透明運行,最大限度地保護民眾利益。

工貿部正在就替代第83號法令及成品油經營相關法令的議定書草案徵求意見,值得關注的是按市場原則革新價格調控機制,賦予企業主動權,同時加強國家管理機關的責任和監督。

據此,國家不再定期公佈基礎價格(現行規定為每週四),而是允許批發商和分銷商根據規定的價格公式,自主確定並公佈其分銷體系內的零售價。

調價後,商家有義務進行價格申報,並向管理機構發送通知以供檢查和監督。

國家只公佈一項價格構成因素,即定額經營成本,供商家適用,以助於防止不合理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