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為濱城-芹蒢鐵路和四環路項目安排128套安置住房和土地

根據決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分配63塊土地和25套公寓,用於安置濱城-芹蒢鐵路建設項目涉及的濱城、巷照、新順、平慶、安泰東和芹蒢等坊、鄉的居民。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廳具體通報由房屋管理局和建設鑑定中心管理的25套公共資產公寓的位置,以便濱城、巷照、新順等坊人民委員會組織實施,編制檔案並提交發布關於批准補償、支持和安置詳細方案的決定,併為符合條件的情況安排安置。

濱城、巷照、新順、平慶、安泰東和芹蒢等坊、鄉人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審核、批准並實施補償、支持和安置方案;具體確定符合安置條件的情況。

相關坊、鄉人民委員會編制符合分配安置土地條件的名單,轉交相關地方配合辦理土地手續;安排安置。

在四環路項目中,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芽郫鄉人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向合福鄉人民委員會移交40塊土地,按規定管理、使用,用於安排安置。

合福鄉人民委員會負責接收、管理和使用分配的40塊土地;組織審查、具體確定符合安置條件的家庭和個人;自行或配合有權機關辦理土地分配、頒發土地使用權證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更新地籍檔案、土地數據庫及相關手續。

農業與環境廳負責主持,會同建設廳、芽郫鄉人民委員會、合福鄉人民委員會及有關機關、單位,指導、檢查分配的40塊土地的土地手續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