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决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分配63块土地和25套公寓,用于安置滨城-芹蒢铁路建设项目涉及的滨城、巷照、新顺、平庆、安泰东和芹蒢等坊、乡的居民。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具体通报由房屋管理局和建设鉴定中心管理的25套公共资产公寓的位置,以便滨城、巷照、新顺等坊人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编制档案并提交发布关于批准补偿、支持和安置详细方案的决定,并为符合条件的情况安排安置。
滨城、巷照、新顺、平庆、安泰东和芹蒢等坊、乡人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审核、批准并实施补偿、支持和安置方案;具体确定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
相关坊、乡人民委员会编制符合分配安置土地条件的名单,转交相关地方配合办理土地手续;安排安置。
在四环路项目中,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芽郫乡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向合福乡人民委员会移交40块土地,按规定管理、使用,用于安排安置。
合福乡人民委员会负责接收、管理和使用分配的40块土地;组织审查、具体确定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自行或配合有权机关办理土地分配、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更新地籍档案、土地数据库及相关手续。
农业与环境厅负责主持,会同建设厅、芽郫乡人民委员会、合福乡人民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单位,指导、检查分配的40块土地的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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