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富壽省公安廳表示,該省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已決定對2起刑事案件立案,並以偽造機關組織文件、印章罪對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案件涉及偽造檔案材料以購買社會住房。
此前,省公安廳經濟安全處發現2起有利用上述政策跡象的案件,涉及在永福坊城區住宅項目內11層社會住房區登記審批購買社會住房的檔案。
這些案件偽造了享受社會住房政策對象的確認書、收入條件確認書以及工業園區內公司的勞動合同,以謀取政策利益,從而購買、擁有社會住房並從購房者那裡獲取非法利潤。
具體而言,利用國家支持民眾購買社會住房的政策,HM越南投資有限公司經理阮文孝(總部位於富壽省永福坊)和德日Vina有限公司經理陳仲德(總部位於富壽省福安坊)偽造了2套社會住房購買登記檔案中的多份文件。
第二組,范氏水(35歲,住在永福坊,該省房地產經紀人)勾結譚庭孟(35歲,住在永福坊,CTT建設股份公司經理)和阮氏香(38歲,住在永福坊,維孟建設投資股份公司會計),偽造了10套社會住房購買登記檔案中的多份文件。

據公安機關稱,在富壽省社會住房購買需求非常大的情況下,上述人員的行為侵犯了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正確性和人文性,並直接影響了該省有社會住房購買需求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調查機關正在繼續擴大調查並完善檔案,以依法處理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