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BHXH)表示,該單位正加強與各區域人民檢察院的配合,以交換信息、核查並與遲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BHYT)、失業保險(BHTN)的用人單位開展約談。
據該單位統計,截至8月31日,遲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金額暫估約6600億越盾,佔徵收計劃的4.12%。那些遲繳金額和時長影響到勞動者權益的單位被列入配合約談名單。
在約談會上,兩家機構集中宣傳、解釋用人單位的責任,同時要求各單位制定方案並儘快按規定補繳遲繳款項。
截至9月初,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已約請6755家遲繳社保的單位前來約談,遲繳總額約2000億越盾。
其中1818家單位到場參加約談,另有4937家單位未到場。目前,遲繳款項已追回超過4421.6億越盾,相當於名單所列遲繳金額的20.45%。
除主動配合、整改遲繳狀況的單位外,仍有一些單位未充分配合社會保險機構的工作。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將繼續在大眾媒體和本行業宣傳渠道上公開、更新名單,助力保障透明度,為勞動者及相關機構跟蹤、監督創造條件。
未按約請出席約談,並不改變用人單位足額履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義務以及保障勞動者權益的責任。社會保險機構將配合區域人民檢察院,依法依規處理後續步驟。
對於在名單編制後已部分或全部補繳遲繳款項的單位,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將繼續更新、調整信息,確保公開數據貼近實際情況。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建議遲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儘快足額履行繳納義務,補繳遲繳款項,不要拖延而影響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社會保險機構將依照第283/2026/NĐ-CP號法令進行檢查和處罰。
今後,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將繼續與人民檢察院配合,核查、約談、督促並跟蹤遲繳整改情況;若單位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將建議有權機關按規定處理。
對於有犯罪跡象的案件,相關卷宗將移送有權機關,依照規定和公安部關於就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領域違反《刑法》行為提出立案建議的指導進行審議、處理。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與人民檢察院繼續緊密配合,堅決處理違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法律的行為,從而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加強社會保障政策執行中的紀律性。
胡志明市公安局將調查、核實並處理遲繳、逃繳社保的單位
據《青年報》此前報道,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代表表示,胡志明市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政策落實指導委員會剛頒佈第4921/QĐ-BCĐ號決定,關於頒佈胡志明市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政策落實指導委員會的活動規程。
新機制中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處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欠款不再僅限於督促、動員企業整改,而是被納入社會保險機構與監察、胡志明市公安局、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等的配合流程。
根據規程,胡志明市公安局參謀向市人民委員會提交按坊、鄉、特區劃分,對未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個人、組織、企業進行人口數據共享和調查摸底的計劃。
特別是,胡志明市公安局將依照《刑法》規定,對遲繳、逃繳社保的單位進行調查、核實並處理違法行為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