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住房供應本已稀少,申購競爭比例高,政策弊端凸顯
僅在胡志明市(舊第十郡)延鴻坊李常傑街324號社會住房項目推出的750套公寓,提交的登記申請就已超過1.5萬份。競爭比例可能高達1:18,使數千名勞動者的安居夢變成一場無望的碰運氣。
面對堆積如山的申請材料,許多在胡志明市生活並貢獻了數十年的勞動者無奈地看著機會被來自各個省市的申請者瓜分。
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妙賢女士(居住於胡志明市永祿社)表示,她曾多次在胡志明市多個項目提交購買社會住房的申請,但都“未能成功”。
問題在於競爭比例過高。許多項目只有200套房,但提交的購買申請數量卻過於龐大。
“我已在胡志明市生活和工作18年。商業公寓遠超我們夫妻的財務能力,因此只能寄希望於社會住房和價格合適的住房。知道哪裡有項目開盤,我們都會登記,但實際上主要是碰運氣。”妙賢女士說。
這種過載狀況直接源於2023年《住房法》取消了居住標準,而此前規定要求購房者必須擁有當地戶口或在該地方登記暫住一年以上。
儘管最初目標是便利外來人口,但這一開放規定在胡志明市這樣的超大城市卻產生了反效果。標準被拉平,使本已稀少的社會住房房源無法落到那些正在當地直接工作、貢獻和生活的人手中。
針對上述弊端,9月22日,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HoREA)已向政府總理遞交文件,建議恢復社會住房購買者的居住條件,以減少過載壓力。
HoREA代表認為,取消居住要求雖然意在便利移民,但實際上卻讓來自各省市的人都有權在胡志明市登記買房。這給大城市造成過載壓力,使房源無法到達真正在當地生活和工作的人手中。
破解資金瓶頸,讓社會住房到達正確對象
除了申購名額的競爭,財務成本也是壓在低收入者身上的障礙。目前購房者享受的年利率5.4%優惠仍是一大負擔,因此HoREA建議越南國家銀行將其降至像2021-2024年階段那樣的4.8%。
另一方面,投資商也面臨資金流阻塞,幾乎無法獲得145萬億越南盾(年利率6.1%)的信貸包,並不得不承擔高達14%的商業貸款利息。
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HoREA主席黎黃州表示,儘管2015年就規定租賃住房領域可減稅70%,但仍存在障礙無法執行。因此他建議將“租購”一詞改為更通俗易懂的“分期付款買賣”。
按照到2030年的指標,胡志明市被要求完成近20萬套社會住房。迄今該市已展開超過1.16萬套,目前有22個項目正在建設(近1.99萬套,達到該階段目標的約70%),另有89個項目已批准投資商(約9.71萬套)。
供應正逐步得到疏解,但要讓數萬套公寓真正到達勞動者手中,收緊審批標準極為迫切。恢復居住條件正是建立透明優先評分體系的基礎,依據工作年限和實際貢獻打分,重新賦予當地勞動力社會保障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