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人民藝術家春北——表演藝術局局長——在10月2日峴港文化產業促進發展會議上提出的分享。
從舉辦活動轉向打造具有生命週期的產品
作為一名把青春完全獻給舞臺燈光的藝術家,同時也從參與政策制定者的視角,人民藝術家春北認為,越南總體以及峴港尤其正面臨決定性的歷史機遇,可在文化產業上實現突破。
峴港可以把表演藝術和文化旅遊確定為邁向中部地區文化中心過程中的支柱產業。
然而,與許多地方一樣,文化潛力未能突破的核心原因之一,在於將潛力轉化為競爭力的能力不足。也就是說,必須實現藝術與經濟、技術和治理的結合。
其中,峴港顯而易見的優勢包括景觀、基礎設施、實力雄厚的企業和遊客市場,但目前缺少生產力量,即那些扮演“坐在中間”連接所有資源角色的人。
這是重要因素,因為他們既懂藝術,又深諳金融、營銷、版權、技術和市場。因此,春北先生建議峴港需要制定培訓這支隊伍的計劃,同時吸引國內外優秀製作人前來進行技術轉讓。

春北先生認為,當前問題不在於城市需要多舉辦多少節慶或多搭建多少節目,而在於如何讓一個藝術節目足夠有吸引力,使遊客買機票到峴港、多住一晚、多消費,並在第二年再邀朋友回來。
“一個很精彩的節目,晚上演出時觀眾掌聲雷動,但第二天早上拆掉舞臺拉走,從文化產業的角度看,我們仍然沒有做成什麼值得一提的事。”——人民藝術家春北直言。
因為在他看來,如果每年只是花錢做一個節目然後拆掉舞臺,那純粹只是“為文化活動花錢”,還不是發展文化產業。
必須大力推動思維從舉辦活動轉向“開發產品”。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文化產業產品必須有長期生命週期,可以演出多個季節、打造品牌、售票、吸引贊助、保護版權並在數字平臺上分發。
這樣,藝術產品才能帶動包括航空、酒店、餐廳、運輸和購物在內的經濟生態系統。

擺脫申請贊助思維,轉向利益共享
春北先生在研討會上提出的文化產業思維轉變的一個例子,是從“申請贊助”轉向“邀請合作投資”。
“說到社會化,長期以來我們習慣問企業的第一句話是今年贊助多少。但到了明年又得從頭再陳述一遍。”——春北先生提出問題。他認為,投資者只需要在舞臺上放一個標誌的時代已經過去。企業需要的是看到市場產品、商業開發能力和明確的利益共享機制。
據人民藝術家春北介紹,目前各項決議帶來的政策空間已允許按照公私合作(PPP)模式試點藝術文化基金,並按市場原則運作。這是疏通資源的黃金機會。
因為社會化並不是為了讓國家少出錢,而是為了形成真正投資文化的主體。
表演藝術局局長建議峴港需要打造亮點產品,如擁有自身品牌的國際藝術節、大規模實景演出,或結合中部文化遺產與現代藝術語言的季節性大型音樂會系列。目標是銷售一條閉環的“體驗旅程”。
此外,他建議峴港研究成立一個單一支持窗口,服務大型文化產業項目,幫助藝術家和企業不必花太多時間逐個部門敲門,避免“城市燈光亮起之前創意已經冷卻”的情況。
“對企業來說,確定性有時比優惠更寶貴。”——人民藝術家春北總結道。

缺少文化產業“龍頭”企業引領
在本次研討會上,DatVietVAC 董事長丁伯成分享時評價稱,峴港有許多需要利用的優勢,例如遊客密度在某些時候甚至超過胡志明市和河內。
因此,伯成先生認為,需要儘早從自發發展轉向主動建設跨國規模的文化—娛樂—旅遊和美食產業。
其中可以同步整合四大支柱:文化—旅遊—餐飲(F&B)—國家和國際規模音樂活動(大型音樂會)。
從而將地方特有的美食遺產和特產價值品牌化、國際化。
伯成先生認為,峴港正缺少大規模的文化產業“龍頭”企業,來發揮全面推展文化和娛樂產業的作用,從而將潛力轉化為突破性經濟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