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10月17日主持召開會議,部署文化—社會、農村、少數民族與山區發展國家目標計劃。該計劃由此前四項國家目標計劃整合而成,覆蓋範圍廣,涉及多個領域和對象,直接關係農村居民、少數民族及政策優撫群體的生活。總理在會上要求各部委和地方立即從籌備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階段。

總理指出,計劃整合後管理機制、資源整合方式和分級授權均有較大變化,實施初期可能在五類問題上遇到困難:計劃跨部門範圍廣;地方指導委員會和參謀機構尚未健全;基層執行能力參差不齊且多兼職責;偏遠山區在信息技術應用和數據更新方面受限;部分地方配套資金和社會資源動員仍有困難。他要求相關部委跟蹤處理並及時指導。

在政策銜接上,總理要求執行國會第46/2026/QH16號決議和政府相關法令,整合不得改變或縮小國會已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次序,不得因轉入新計劃而中斷政策、任務和民眾合法權益。他同時要求明確每項任務的牽頭機構,推進分級授權並與資源、執行條件和監督檢查相匹配。

具體時間安排方面,總理要求農業農村與環境部在10月20日前完成指導委員會運行條例、成員分工和2026年工作計劃的編制報批,並牽頭建設計劃共用數據庫和答疑軟件。財政部的任務是統籌資金需求、分配2026年剩餘中央預算和2027年計劃預算,並處理四項舊計劃合併過渡期的預算管理問題。

農業與環境、民族與宗教、教育培訓、文化體育與旅遊、衛生等部門須全面負責本領域目標和任務,細化五年及年度指標,並在2026年10月內完成標準、規範、經濟技術定額和專業指導文件的制定。各省市須在10月25日前按總理第1966/QĐ-TTg號決定健全省級指導委員會,同時加快2021—2025年階段結轉至2026年的中央資金撥付進度。

資金使用上,總理要求集中投向直接改善民眾生活的必要任務,如生活用水、居住用地、生產用地和組織生產,優先困難地區和弱勢群體,不得分散或重複投資,嚴禁資金流失、浪費和消極現象。2026年將以產出成果、實施進度、撥付比例、資金使用效益和民眾生活改善程度作為主要評價依據,但資金分配不應機械依賴撥付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