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10月16日決定,對兩名嫌疑人以“洗錢”罪提起訴訟,對另外三名嫌疑人以“賭博”行為提起訴訟。相關起訴決定已獲興安省人民檢察院批准。

被起訴的兩名洗錢嫌疑人為Phạm Thị Miên(1993年生,海防市富泰鄉)和Phạm Hưng Duy(2000年生,海防市萊溪鄉)。調查材料顯示,2025年中期,兩人有求職需求,在社交媒體上加入Telegram應用中的“木牌黑名單”群組,經群內不明身份人員介紹,前往柬埔寨從事轉賬工作。

Miên和Duy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件在多家銀行開設賬戶,隨後將賬號、網上銀行登錄名、密碼、Gmail郵箱及OTP驗證碼提供給在柬團伙,供其在設備上登錄。2025年8月,兩人前往柬埔寨,被帶至巴域市靠近西寧省木牌口岸的一家公司。

警方認定,兩人的工作是在辦公室內,當有轉賬交易需要人臉掃描時,提供手機進行面部生物識別驗證,交易金額均在1000萬越南盾以上。網絡賭博參與者向賭博網站充值時,資金進入Miên和Duy事先提供的銀行賬戶,在柬人員隨後通過多個銀行賬戶轉移資金,兩人則通過人臉驗證完成大額交易。

警方表示,Miên和Duy提供銀行賬戶及人臉驗證的行為,幫助賭博人員和賭博組織者規避職能部門對賭博資金流的發現,並將非法資金偽裝成合法資金。目前,興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正繼續調查並擴大案件,以釐清相關人員的角色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