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發佈第530/TB-VPCP號通知,通報政府總理黎明興在2026-2035年文化—社會、農村、少數民族與山區國家目標計劃部署會議上的結論。總理要求各部部長和地方領導集中落實國會第46/2026/QH16號決議及政府相關法令,把工作重心從籌備轉向組織實施,使計劃儘早進入實際運行。
黎明興表示,這一計劃整合了多項國家目標,涉及多個目標、任務與措施,協調機制和組織方式都有全面變化,因此需要各部門和地方以更高決心推進。他強調,整合必須帶來管理上的實質轉變,減少牽頭環節、減少手續,克服分散和重疊,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同時不得改變或縮小國會已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程度。
由於2026年剩餘時間不多、工作量很大,總理要求各部門和地方立即從準備階段轉入實施階段。他提到計劃初期可能在五個方面遇到困難:計劃範圍廣、涉及多行業並引入管理機制和分級放權的新做法;部分地方指導委員會和參謀機構尚未統一,可能影響協調;基層執行能力不均衡,一些公務員身兼多職;信息技術的應用和數字化轉型在跟蹤、彙總、報告與監督方面仍有限,偏遠山區尤為明顯;部分地方配套資金和社會資源、信貸資金的籌措仍有困難。
針對上述問題,總理要求明確領導、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中的權限與責任,每項任務由一個主管機構負主要責任。國家資源應集中投向重點領域,優先滿足直接關係民眾生活的必要需求,如生活用水、居住用地、生產用地和生產組織,並向困難地區和弱勢群體傾斜,避免分散和重複投資。
總理還要求杜絕資金流失、浪費和消極現象,以目標完成情況、資源使用效率和民眾實際受益程度作為衡量標準,落實“明確人員、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結果”的原則,並把一把手的責任與計劃實施效果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