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2026年10月16日發佈第530/TB-VPCP號通知,通報總理黎明興在部署2026-2035年文化—社會、農村、山區民族國家目標計劃會議上的結論。該計劃整合多個目標、任務和措施,涉及多行業領域,直接關係農村、少數民族和山區居民及弱勢群體的生活。
總理指出,計劃實施初期可能在五方面遇到困難:地方指導委員會和參謀機構尚未健全,可能影響協調;基層執行能力不均,部分基層公務員新接觸任務且身兼多職;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在跟蹤、彙總、監督方面有限,偏遠山區更新數據庫尤為困難;部分地方配套資金和社會資源動員仍存困難。他要求各部委和地方立即從準備階段轉入組織實施,不得因轉入新計劃而中斷政策、任務和民眾合法權益。
根據通知,農業與環境部擔任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牽頭建立問答軟件以及時處理實施中的障礙,並須在10月20日前完成指導委員會運行條例、成員任務分工和2026年工作計劃。財政部負責彙總需求、平衡資源,儘快完成2026年剩餘中央預算的分配補充,併為2027年計劃與年度公共投資資金同步分配做好準備。
農業與環境部、民族與宗教部、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衛生部五個部門須全面負責各自領域的目標和指標,具體化五年及年度指標,並最遲在2026年10月內完成標準、規範、經濟技術定額和必要專業指導文件。省級人民委員會須加快2021-2025年階段中央預算資金結轉至2026年實施的目標進度,並在10月25日前按總理第1966/QĐ-TTg號決定健全省級指導委員會。
總理強調,整合國家目標計劃須在管理上產生實質變化,減少牽頭環節和手續,克服分散、重疊,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同時不得改變或縮小國會已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程度。評估以目標完成結果、資金使用效率和民眾實際受益程度為主要依據,不得發生流失、浪費和消極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