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10月16日發佈第530/TB-VPCP號通知,通報政府總理黎明興在部署2026-2035年文化—社會、農村、民族與山區發展國家目標計劃會議上的結論。黎明興要求各部委和地方立即從籌備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避免因轉入新計劃而中斷政策、任務和民眾合法權益。

黎明興指出,這是一項整合多個目標、任務和措施的計劃,管理機制、資源整合和分級授權均有全面變化,初期可能在五類問題上遇到困難:計劃範圍廣且涉及多行業;地方指導委員會和參謀機構尚未健全;基層執行能力不均衡、部分幹部身兼多職;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在跟蹤、彙總、監督方面仍有限,深山區和偏遠地區尤為明顯;部分地方配套資金和社會資源動員困難。

按照通知,整合國家目標計劃須在管理上產生實質變化,減少牽頭環節和手續,克服分散、重疊,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不得改變或縮小國會已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程度。每項任務須明確一個牽頭負責機構,推進分級授權須與資源、執行條件和檢查監督同步,堅持地方決定、地方組織實施並對最終結果負責。

資金使用方面,黎明興要求集中資源投向對民眾生活有直接影響的關鍵任務,如生活用水、居住用地、生產用地和組織生產,優先困難地區和弱勢群體,不搞分散和重複投資,杜絕流失、浪費和消極現象。評估計劃成效以目標指標完成情況、資源使用效率和民眾實際受益程度為尺度,並落實到明確責任人、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期限、明確結果。

具體分工上,農業部承擔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職責,並牽頭建立問答軟件處理實施中的堵點,須在10月20日前完成指導委員會運行條例、成員任務分工和2026年工作計劃的編制報批。財政部負責彙總需求、平衡資源,及時處理預算管理和公共投資中的困難,並做好2026年剩餘中央預算及2027年計劃的分配準備。

農業部、民族與宗教部、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旅遊部、衛生部須對各自領域的目標指標負全面責任,最遲在10月內完成五年和年度指標細化以及標準、規範、經濟—技術定額和專業指導文件的制定。各省市須在10月25日前按第1966/QĐ-TTg號決定健全省級指導委員會,並加快2021-2025年階段結轉至2026年實施的國家目標資金撥付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