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於10月18日發佈第530/TB-VPCP號通知,通報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落實2026-2035年文化—社會、農村、山區民族發展國家目標計劃會議上的結論。通知要求各部委、地方立即從籌備階段轉入組織實施,確保政策不中斷、資源使用有效。
黎明興指出,這是一項整合多個目標、任務與措施的綜合性計劃,協調與組織機制全面調整,初期可能在五類問題上遇到困難:計劃涉及多行業多領域,管理機制、資源整合和向地方放權均有新內容;部分地方指導委員會和參謀機構尚未健全;基層執行能力不均衡,一些基層公務員新接觸任務且身兼多職;信息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在跟蹤、彙總、報告、監督方面仍有限,深山區和偏遠地區更新數據庫尤為困難;部分地方配套資金平衡、社會資源及政策信貸、商業信貸動員仍有難度。
總理要求不得因轉入新計劃而中斷政策、任務和民眾合法權益,並強調整合計劃須在管理上產生實質變化,減少牽頭環節和手續,克服分散、重疊,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不得改變或縮小國會已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程度。每個任務須有一個牽頭機構負主要責任,推進分級分權須與資源、執行條件和檢查監督相配套,由地方決定、地方組織實施並對最終結果負責。
在資金投向上,通知要求集中國家資源,優先生活用水、居住用地、生產用地、組織生產及保障民眾生活等直接影響民生的必要任務,優先困難地區和弱勢群體,不得分散、重複投資,嚴禁流失、浪費和消極現象。評估計劃成效以目標指標完成情況、資源使用效率和民眾實際受益程度為衡量標準,並落實明確責任人、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期限、明確結果的要求,將一把手責任與執行結果掛鉤。
根據分工,農業與環境部擔任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並牽頭與相關機構建設問答軟件以及時處理實施中的堵點,須在10月20日前完成指導委員會運作條例、成員任務分工和2026年工作計劃的制定報批。財政部負責彙總需求、平衡資源,及時處理預算管理和公共投資中的困難,並配合各部門儘快完成2026年剩餘中央預算的分配補充,為2027年計劃與年度公共投資資金同步分配做好準備。
農業與環境部、民族與宗教部、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衛生部須全面負責本領域目標指標,最遲於2026年10月完成標準、規範、經濟技術定額及專業指導文件的制定。各省市須在10月25日前按總理第1966/QĐ-TTg號決定健全省級指導委員會,制定五年和年度實施計劃,並將中央預算資金直接分配到相關部門和鄉級,減少中間環節。通知還要求各地在2026年以產出結果、實施進度、資金撥付率和民眾生活改善程度作為主要評估依據,但資金分配不得僵化、不完全取決於撥付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