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總理范氏清茶在指導委員會首次會議上就完善崗位體系作出結論,要求各部委和機構全面貫徹越共中央政治局2026年10月17日第107號結論,包括確定崗位的5項觀點、5項原則和5項重點任務。政府辦公廳已發佈第536號通知傳達上述內容。
范氏清茶強調,崗位建設既要繼承也要革新,應成為提升組織與人事治理效率的基礎,並作為招聘、安排使用、培訓、評估、篩選和重組幹部公務員隊伍的貫穿依據,同時服務於編制管理和薪酬改革。崗位確定須依據各機關單位的職能、任務和權限,放在機構精簡、兩級地方政府運行、推進分級分權和數字化轉型的整體進程中考慮。
按照要求,每個崗位須對應相對穩定的工作組合,具有明確的產品、責任和能力要求;性質相近的崗位在適當情況下應予整合,並區分主辦與配合任務,克服職責交叉、重疊、遺漏或重複。崗位說明須在任務、產品、權限、協作關係和能力要求上保持一致。當職能、任務、權限、組織模式或工作方式變化時,應進行審查調整,繼承仍適用的內容,不要求重建全部檔案。
副總理指出,確定崗位須從分析評估任務要求入手,編制工作說明和能力框架,確定工作量及相應人力需求;不得以現有人數、職級或已下達的編制指標作為直接依據。人力需求須確保不超過下達的編制總額;出現富餘時,應考慮調劑至缺員單位,無法安排則按規定精簡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