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簽發第107號結論,要求完善政治系統內崗位體系,並將其作為幹部隊伍建設與編制管理的基礎。該結論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提出崗位是組織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根基,應貫穿招聘、佈局、使用、培訓、評估、篩選、隊伍重組、編制管理及薪酬政策改革。
政治局確定的方針是,按崗位創新幹部管理、使用和待遇,將精簡編制與隊伍重組、提升質量、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相結合。結論明確不機械套用編制定額或平均精簡比例,以克服“有的地方過剩、有的地方短缺”的狀況;同時要求逐步改革評估機制、薪酬和待遇政策,克服平均主義,改變重視職級、工齡甚於工作成效的傾向。
在崗位確定方面,政治局要求依據機構職能、任務和權限,結合工作內容、產品、結果、責任及能力要求,並考慮分級分權、科技應用、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等因素。不得以現有人員數量、職級或已下達編制指標作為直接依據;每個崗位應對應相對穩定的工作組合,具有明確產品和責任,不得僅因工序、突發任務或職級差異而單設崗位。
對於人力需求測算和編制管理,政治局要求根據工作性質採用適當方法,對參謀、研究、審查、監督及服務領導機構的工作,須考慮進度、產品責任、突發任務、高峰期和維持專業能力等特殊因素,不得機械套用行政文件處理定額。不得將崗位與個人或編制指標等同,也不得自動將人力需求換算為編制指標。測算需綜合行政區劃、規模、發展水平、分級分權、科技與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等因素,並區分特別城市、城市、平原、山區四類地區特點,不得平均主義或按區域機械套用。
政治局要求將人力需求與現有人數、下達編制、結構、專業、能力、分佈及經費來源對照,準確識別過剩、短缺和配置不當之處,不得僅以人數或現有編制差額作為調整依據。優先通過重新佈局、調動、培訓、篩選、兼任、共享人力和創新履職方式加以解決;確需增加編制的,須有可核驗依據、符合權限並確保編制總量受控。優先收回任務減少或使用效率不高單位的編制,調劑至確實需要的崗位。
時間安排上,政治局要求2026年內建成政治系統內統一的崗位數據庫,並在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2027至2031年編制分配方案,報政治局審議,以準確識別結構、專業和質量方面的過剩、短缺與配置不當。內政部長阮進海已就今後薪酬、編制和崗位政策的研究方向作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