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稅務部門明確,2026年非農業用地使用稅的繳納期限由通常的10月31日順延至11月2日。原因是當年10月31日恰逢星期六,按規則期限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11月2日星期一。這一調整適用於擁有應稅土地使用權的組織、家庭和個人。
河內稅務局說明,非農業用地使用稅每年繳納一次,從第二年起最遲應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繳稅者須在稅務部門發出非農業用地使用稅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申報調整材料同樣須在通知發出後30日內提交。若逾期未足額繳入國家預算,須按稅收管理法律規定繳納滯納金。
在申報方面,組織及家庭、個人須在納稅義務產生之日,或計稅依據發生變化導致應納稅額增減之日起30日內提交申報材料;因某省土地價格表中每平方米土地價格變動而調整的情形除外。若發生納稅人變更,變更前的納稅人須就實際使用土地期間完成申報、納稅及相關義務,否則須補足並接受稅務行政處罰;新納稅人須在依法被確認土地使用權之日起30日內提交申報材料。
河內稅務局還提示,在稅收穩定週期內,若納稅人及導致應納稅額變化的因素均未改變,組織以及家庭、個人無需每年重新申報。繳稅時須核對徵收機關名稱、徵收機關代碼、章節代碼、子項目代碼及行政區域代碼等信息;通過eTax Mobile應用繳稅的,應選擇正確的非農業用地使用稅款項,核對金額與地塊、公寓信息後完成支付並保存憑證,再複查繳稅狀態。如有疑問,可聯繫河內市稅務局土地收入管理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