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非農用地稅今年第二次及以後年度的繳納期限原為10月31日,因該日恰逢星期六,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1月2日。據CafeF財經報道,這一安排依據第252/2026/NĐ-CP號法令,納稅人須在11月2日當天完成繳納。
報道指出,首次繳納的期限為稅務機關發出繳稅通知之日起30天內;納稅人申報調整的,同樣按通知發出之日起30天內計算。這意味著不同納稅人的具體截止日期並不相同,取決於各自收到通知的時間。
根據2025年稅收管理法,逾期未繳稅款按每日0.03%計收滯納金,自11月3日起開始計算。計算公式為欠稅金額乘以0.03%再乘以逾期天數。報道舉例說,欠稅100萬越南盾逾期10天,滯納金為3000越南盾;欠稅500萬越南盾逾期10天,滯納金為1.5萬越南盾。
對於不使用智能手機或尚未開通eTax Mobile賬戶的老年人,家屬可代為繳納。稅務部門指引,代繳人用自己的個人賬戶登錄eTax Mobile,選擇繳稅功能,再選“代繳稅”和“按稅項/登記費”欄目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