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家黃金珠寶企業近日同步通知客戶,自2026年10月16日起,同一客戶單日累計買賣黃金金額達到500萬越盾及以上,須依法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該門檻按客戶當日交易總額計算,而非按單筆支付金額判斷。
保信明珠、保信孟海、西貢金銀珠寶公司(SJC)、富貴集團和Ancarat等企業均已發佈相關通知。各企業建議客戶到店前準備好非現金支付工具,並留意不同門店對收款賬戶的具體要求,以免交易受阻。
SJC規定,轉賬須使用客戶本人銀行賬戶,賬戶信息須與身份證件、護照、訂貨人信息及發票信息一致。若使用非本人賬戶付款,或轉賬內容不符合公司規定,SJC將按程序退款,處理時間為自受理申請起7至15個工作日。對於單日累計500萬越盾及以上的黃金回購或換購交易,SJC將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至客戶本人賬戶。
富貴集團表示,非現金支付要求適用於客戶在該企業買賣的全部產品,包括黃金、白銀、首飾及其他商品,且須通過客戶本人銀行賬戶完成。該企業不接受電子錢包支付,並要求客戶不要使用非本人銀行賬戶或證券賬戶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