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10月23日下午在分組討論中審議政府提出的撂荒土地徵稅方案。政府建議對撂荒、未投入使用或延遲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稅率徵稅,且不設起徵限額。多名代表在討論中提出,新稅率與現行非農業用地稅法的0.15%稅率如何銜接尚不清晰,要求明確區分適用對象和計稅時點。
海防市國會代表團副團長阮氏越娥表示,用稅收工具遏制土地浪費的方向可以支持,但條文必須足夠清楚,以區分故意囤地、延遲開發與因客觀原因或仍按獲批進度實施的情形。她指出,現行非農業用地稅法已對未按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土地規定0.15%稅率,並對分期投資項目另有規定;若新增0.2%稅率而不處理與現行條款的關係,可能出現同一塊地被理解為同時適用兩檔稅率。她建議直接在法律草案中修訂,逐種情形寫明適用哪一檔稅率。
阮氏越娥還要求明確新規的適用範圍,包括是否涵蓋家庭和個人合法住宅用地尚未建房的情形。她表示,這一問題直接影響民眾,不應在實施中產生不同理解。諒山省代表段秋霞則建議條文與修訂後的土地法緊密銜接,並明確0.2%稅率的起算時點:是從開始不使用土地之日、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之日,還是主管部門認定違法之日。她還要求規定土地管理機構向稅務機關提供土地法律狀況信息的責任,並就非因土地使用人過錯導致延遲用地的情況制定具體處理機制。
越南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贊同國會代表的意見,表示政府將指示財政部與農業和環境部繼續配合審查,明確界定何為撂荒土地、未投入使用的土地,確保規定易於執行並在實踐中可行。他同時提醒避免稅率重疊,因為現行法律已對未投入使用土地的種類及相應稅率作出規定,需要計算並分清各對象適用的稅率、適用時點和具體稅額,以保證法律體系的同步統一。
同一場討論還涉及政府對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供餐服務經營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建議。黎明興表示,該領域企業繳納的稅款數額不大,財政部正在核查評估具體稅收;但在他看來,這一政策的積極意義和影響遠大於預算減收。他稱,成本管控並不太複雜,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完全可以配合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