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馬戲聯合會(Liên đoàn Xiếc Việt Nam)負責人表示,數字技術應參與馬戲作品從構思到呈現的全過程,而非在收尾階段才加入以製造視覺效果。這一表態出現在一場以數字技術應用於表演藝術為主題的研討活動中,討論涉及馬戲、水上舞臺、木偶戲等多種表演形式。
據研討會上的介紹,越南已出現將馬戲與3D投影、水上舞臺、燈光和音樂結合的實踐,例如以山精水精傳說為題材的《山神—水怪》,以及連接馬戲、地方飲食與投影技術的《奇宴—奇妙之宴》。此外,《北部精華》和《會安記憶》把表演融入景觀、文化空間與地方素材之中。
越南馬戲聯合會主席、人民藝術家宋全勝(Tống Toàn Thắng)認為,技術需與導演構思和藝術家的表達語言相結合;奇幻影像和新表演空間可以增強馬戲吸引力,但不能替代演員的技能與苦練。越南木偶劇院院長、人民藝術家阮進勇(Nguyễn Tiến Dũng)則提醒,技術應用要符合劇院條件和各藝術門類的特點,避免壓過藝術語言。
研討會上還提到,燈光和表演空間變化可能影響演員的視野、心理與安全,藝術家需在訓練和演出中適應。對於取材歷史、傳說或遺產的作品,人工智能可輔助生成圖像、復原空間,但重現內容仍須以資料為依據,避免虛構畫面混淆史實與藝術創作。
與會專家提出,技術投入應與數據系統、評估標準和優先投資目錄掛鉤,並區分共享基礎設施與單件作品專用技術,以減少昂貴設備閒置。跨領域人才同樣關鍵,導演、藝術家、技術人員與科技專家需從創作初期協作,藝術院校也應加強數字技能培訓。
在評估層面,專家認為成效不能只看觀眾數量或社交網絡傳播度,還要看運營成本、設備利用、藝術家收入和社區收益;藝術與旅遊結合的產品可用客流、營收和消費數據衡量經濟價值。數字化的作品、影像與文化資料可用於存檔、研究和推廣,但數據使用須兼顧版權與資料提供者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