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正在推動修訂《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獲取法》,草案中一項涉及未成年人的安排引發討論。衛生部長陶紅蘭在10月27日下午的衛生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草案以“開放”和“嚴密”為兩項核心原則:開放是擴大挽救患者生命的機會,包括等待移植的患兒;嚴密則體現在條件、禁止條款和腦死亡判定流程上,並防止器官交易和牟利行為。
陶紅蘭在發佈會上回應了外界關於草案可能涉及強迫未成年人捐獻的質疑。她表示,草案建立在完全自願、不強迫任何人的原則之上,將涉及兒童的器官捐獻意願與“強迫”掛鉤並不符合草案精神。她舉例說,若一個家庭不幸失去年幼的孩子,並希望捐獻器官讓孩子的一部分繼續存在於他人體內、同時為等待移植的患兒爭取生存機會,法律應考慮開闢這條人道路徑,但須配合嚴格的條件和流程。
據發佈會內容,草案仍在國會審議和討論階段。陶紅蘭稱,衛生部將繼續聽取國會代表、民眾和新聞機構的意見,以完善草案;所有意見都會由起草委員會研究、吸收並向國會說明。她同時表示,部分條文或措辭可能尚不夠嚴密,起草機構和相關方有責任共同完善,確保規定清晰、可行並符合實際。
陶紅蘭還提到,現行法律已實施20年,而科學和技術已有長足發展,修訂旨在解決實踐中的障礙。她強調,器官移植是越南醫療的亮點之一,對終末期器官衰竭患者而言,移植可能是唯一的生路。她反駁了有關衛生部門或相關機構推動立法動機不純的推測,並希望新聞機構準確傳達草案精神,避免引起公眾不安。










